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定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落实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4)贯彻执行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
(5)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7)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药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业务。
(10)职能转变。县医保局应完善全县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1)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
县医保局内设综合办公室(医药服务、价格和招标采购股)、政策法规和基金监管股两个股室。核定县医保局机关行政编制6名,机关后勤事业编制1名。其中: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县医保局所属事业单位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副科级建制,事业编制14名,核定副科级领导1名。主要承担全县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经办等服务职能。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5777.23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150.11万元,增长255.06%,主要原因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级财政配套项目资金增加,医疗救助中央、省市财政补助及县级财政补助项目资金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5777.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77.23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5777.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3.23万元,占12.35%;项目支出5064.00万元,占87.6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5777.23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4733.01万元,增长453.26%。主要原因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级财政配套标准增加,医疗救助中央、省市财政补助及县级财政补助资金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50.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73.01万元,增长704.79%。主要原因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级财政配套标准增加,医疗救助中央、省市财政补助及县级财政补助资金增加。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党建建设的投入。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3.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调整变动。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627.12万元,支出决算为5406.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8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调整变动。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调整变动。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7.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调整变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13.2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77.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9.0万元,增长142.0%,主要原因是人数的增加、人员职务职级正常晋升的增加、各项社会保险缴费的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积金缴费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35.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6.66万元,增长618.9%,主要原因是单位人数递增导致办公经费的增长。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护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5.5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护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保障机关正常运行的公用开支。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6.66万元,增长618.89%,主要原因是单位办公经费的增加。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67.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6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9.2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7.9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327.00万元,本年支出327.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三公”经费。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七个,共涉及资金47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2%,并组织对2022年医疗救助县级财政配套项目共涉及资金3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评价等级为“优”,项目运行效果良好。决策层面:项目立项必要且充分,绩效目标设置明确合理,项目资金分配较合理。管理层面:资金管理到位、及时,资金使用规范、合理;管理制度制定全面,预算执行率100%;单位各部门职责划分明确,实施过程较好。产出层面:各项产出数量、质量和时效均达到目标值要求,成本控制有待加强。效果层面:健全了国家医保制度,推进了国家医保事业发展。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1。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22年城乡医疗救助财政补助、2022年离休干部医药费等七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本级预算项目全年预算4737万元,全年支出4737万元,执行率100%,七个项目自评结果文“优秀”。涉及资金投入合理、政策执行有力、资金落实到位、资金使用规范透明、对项目监督及时准确。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统计业务工作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二是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加强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和预算控制指标的下达。三是建议项目单位设定的绩效目标要与项目的实际工作任务相对应,以客观全面地反映本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四是由于项目的实施效果本身存在难以度量的问题,因此在设计相关效果指标时应当尽量细化,特别是对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两个指标进一步细分和优化,以提高绩效评分的准确性。各项目绩效自评情况见附件2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附件2:张家川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级财政配套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3:张家川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医疗救助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4:张家川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离休干部医药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5: 张家川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医疗保障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张家川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级财政配套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3:张家川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医疗救助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4:张家川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离休干部医药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5:张家川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医疗保障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