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农技字〔2023〕12号
张家川县农业技术服务站
关于上报2023年农作物烘干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
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张家川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计划的通知》(张财发〔2023〕71号)文件精神,投资250万元县级衔接资金建设农作物烘干房5座,用于农作物烘干、保存、贮藏,补齐农业基础短板。结合张家川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请审阅。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张家川县农作物烘干房建设项目。
(二)项目类型: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建设性质:新建。
(四)实施期限:2023年6月至2023年12月。
(五)实施地点:梁山镇樱桃沟村,马关镇石川村,马关镇八杜村、大阳镇梁堡村、木河乡坪王村。
(六)资金来源:县级衔接资金。
(七)资金规模:250万元。
二、建设任务
(一)蔬菜、花椒、中药材等烘干房
在梁山镇樱桃沟村、马关镇(石川村、八杜村)、木河乡坪王村,共四座。每座烘干房占地面积300㎡,其中建筑面积208㎡,项目总建筑面积832平方米,建筑高度3.5米。建设配套24小时烘干3吨的空气能烘干房4座。每座建设分四部分内容:
1、地面基础部分。平整15x20m场地4处,共计1200平方米。地面采用深挖,三七灰土回填方式,150mm厚C30混凝土加钢筋为垫层。
2、钢结构部分。建设钢架结构13x16m雨棚4座,共计832㎡。柱子采用截面为φ160x3mm圆管,材质为Q235B。棱条采用50x100x2mm方管,腰带采用40x60x1.2mm方管,顶瓦采用0.4x840mm单瓦。建筑高度3.5米,总高5m。
3、烘干设备部分。每套烘干房采用15p后出风空气能烘干设备2台,0.75kw风机18台,WT-15P弯头2套,1.2x0.86x1.85m推车30个,0.6x0.8m托盘720个,8x6x3m烘房2间。
4、供电部分。项目配套300x400mm电柜4个,每座10㎡护套电线4套(500米)。
5、烘干房室内照明。按烘干房面积配套室内照明。
6、烘干房名称标识。××村农作物烘干房,要求40cm铜制鎏金。
(二)小麦良种烘干房
在大阳镇梁堡村建立塔式粮食作物烘干房1座,占地面积300㎡,建设配套24小时烘干30吨的烘干机、比重筛、包装机、输送机各一套。
1、地面基础部分。平整15x20m场地1处,共计300平米。地面采用深挖,三七灰土回填方式,150mm厚C30混凝土加钢筋为垫层。
2、烘干机等设备部分。
塔式烘干机、比重筛,输送机,包装机设备各一套。
3、烘干房室内照明。按烘干房面积配套室内照明。
4、烘干房名称标识。××村农作物烘干房,要求40cm铜制鎏金。
三、运行机制
该项目属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公开招标,由第三方负责实施,另外包括(图纸设计、安装调试、质保维修、绩效评价),实施单位严格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工程完工后,第三方申请乡、村自验,自验完成后,申请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县级验收,并进行完工公示,资产移交,并确权,财政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产权归5个村集体所有,使用主体与村集体签订投资协议,按协议约定比例给村集体分红。
四、绩效评价
项目实施过程中,重点做好绩效工作,分别为绩效申报,绩效监控,绩效自评。突出总体目标,资金使用,按照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进行分级评价。在效益指标中重点突出联农带农受益人数。
五、资金拨付
项目合同签订后,首次拨付项目资金30%为启动资金,后续资金根据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由项目实施单位申请,出具资金报告及项目进度表,分次拨付项目资金。项目完工后,重点开展绩效评价,留总资金3%作为质保金,待设备调试运行正常,土建工程不发生地基下陷,一年后拨付质保金。
附件1:蔬菜、花椒、中药材等烘干房参数;烘干机、比重筛,输送机,包装机设备规格型号
张家川县农业技术服务站
2023年6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