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体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张家川县农业农村局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乡镇信息公开 >> 县农业农村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正文
张牧务发〔2024〕59号 张家川县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关于印发《张家川县2024年饲草收贮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号:[ ] 【下载Word】 【下载PDF】
 索引号:xnyncj/2024-00133 时间:2024-08-30 09:44:58 来源:县畜牧中心  作者:
 

张牧务发〔2024〕59号

张家川县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

关于印发《张家川县2024年饲草收贮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张家川县2024年饲草收贮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张家川县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

2024年8月29日

张家川县2024年饲草收贮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为了促进现代饲草产业发展,做好2024年饲草收贮工作,发展以全株玉米收贮为主的优质饲草产业,做大做强绿色循环、种养结合的现代畜牧业,根据《中共张家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张家川县2024年中央省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张农领办发〔2024〕9号)、《甘肃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2024年第一批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甘牧医〔2023〕56号)和《张家川县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 张家川县财政局关于上报张家川县2024年第一批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张牧务发〔2024〕3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推进种植业结构调整和畜牧业转型升级为主攻方向,以养定种、种养结合、草畜配套、草企结合,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调动市场主体收贮使用饲料玉米等优质饲草的积极性,拉动种植结构向粮经饲统筹方向转变,构建粮草兼顾、良性互动、优势互补的新型农牧业结构,促进现代饲草产业快速发展和农民增产增收。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合力推进。坚持“有为政府、有效市场”理念,按照“政府主导、部门主推、统筹协调、合力推进”的原则,政府市场两手并用,整合多方力量,强化政策和资金保障,大规模发展现代饲草产业。

产业发展,农户受益。完善各类收贮主体和饲料玉米种植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吸纳更多农户主动参与饲草收贮,努力形成收贮主体和农户在产业链上优势互补、分工合作的格局,让农户更多分享产业收益。

注重质量,提升效益。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在收贮任务完成的同时,更加注重收贮的质量,让饲草种植者特别是全株玉米收贮饲料使用者真正受益,提升项目实施成效。

需求导向,产销对接。综合考虑我县草食畜牧业发展现状和潜力,向牛羊养殖示范村及饲料玉米等饲草种植面积大的乡镇倾斜,确保生产的青贮饲草销得出、用得掉、效益好。

(三)目标任务。通过实施饲草收贮项目,加快推进种植业结构调整,扩大饲料玉米的种植面积,增加全株玉米收贮量,全面提升种、收、贮、用综合能力和社会化服务水平,推动饲草品种专用化、生产规模化、销售商品化,全面提升种植收益、草食畜养殖效益。全县计划收贮饲草49万吨以上。

二、实施内容

(一)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实施主体为全县范围内饲料玉米收贮量50吨以上的牛羊等草食畜养殖户、社会化收贮服务主体和饲料玉米代种代管经营主体。

(二)资金来源。2024年饲草收贮(粮改饲)补助资金2446.64万元,其中,中央、省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饲草收贮项目1897.64万元,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粮改饲项目549万元。

(三)资金用途与补助标准。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全株玉米等饲草收贮补贴。补助标准为50元/吨,单个主体最高补助不超过2万吨。其中,享受粮改饲项目的收贮主体在每吨补助30.5元后,剩余部分由衔接资金补齐。

(四)补助方式。该项目采取先贮后补机制发放补助资金。

1.有饲料玉米收贮能力的实施主体,自主进行收贮或订单收贮,建立饲料玉米收贮台账(附件6),直接享受收贮补贴。

2.没有饲料玉米收贮能力的实施主体,可由具备饲料玉米收贮能力的新型经营主体为其提供社会化收贮服务,乡镇政府与社会化收贮主体、社会化收贮服务主体与种植户、村委会分别签订饲料玉米社会化收贮服务协议。社会化收贮服务主体享受50元/吨收贮补助,收贮的饲草归收贮对象所有。

三、实施程序

(一)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各乡镇根据饲料玉米收贮任务(附件3),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实施主体、收贮面积和收贮量,实施主体应具备与收贮量相对应的永久性青贮池和收贮设施设备。享受2024年衔接资金饲料玉米种植补贴项目的实施主体,种植的饲料玉米必须全部用于全株收贮,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

(二)完善全株收贮设施设备。对照目标任务要求,各乡镇畜牧技术人员指导实施主体完善永久性收贮池等基础设施,配套收贮设施设备,做好收贮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在适宜的收割期间收贮,做到能收割、可粉碎、装得下、贮得好。

(三)健全利益连接机制。充分保障饲料玉米种植户利益,乡镇政府要与社会化收贮服务主体签订社会化收贮服务协议(附件8),村委会要监督社会化收贮服务主体与服务对象签订社会化收贮服务协议(附件9)。对订单收贮的主体,指导实施主体与饲料玉米种植户签订饲料玉米订单收贮合同(附件10),原则上收购价不低于430元/吨(到场收购价),参考价质量要求:干物质和淀粉含量均≥30%。具体可根据青贮玉米指标协商,鼓励优质优价。对代种代管的实施主体,监督其及时向农户兑付代种代管收益,与农户建立联农带农机制,将《项目联农带农明细台账》(附件11)和带动农户增收情况的印证资料作为项目实施及验收的依据。

(四)组织核查验收。项目实施主体完成收贮任务后,由各乡镇政府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测算等方式,对项目实施主体任务完成情况逐户进行核查初验(附件4),初验完成后申请县级验收。县级验收组由畜牧中心、纪委监委、审计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等部门组成,采取随机抽验的方式进行。县级抽验比例不小于实施主体总数的20%。验收时,全株收贮玉米窖贮按照每立方米折合0.8吨计算,裹包按照抽验平均重量×总裹包数量计算。验收过程中核查验收组成员分工协作,做好相关台账、影像资料的存档。

(五)资金拨付。核查验收后,县畜牧中心根据验收结果,汇总、核对饲草收贮项目实施主体收贮任务完成情况,将确定的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额度等,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收群众和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少于7日。公示无异议后,及时全面完成项目资金拨付工作。县畜牧中心设立专项管理台账,核实补助对象收贮数量、补助资金,并将饲料玉米收贮验收汇总表表(附件5)、收贮台账(附件6)社会化收贮服务台账(附件7)等相关资料等相关资料、单据逐一登记造册,建立资料管理档案,一式二份,乡镇一份,县畜牧中心一份。

四、项目进度安排

2024年8月上旬,各乡镇上报饲草收贮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确定实施主体,组织没有收贮能力的饲料玉米种植农户与社会化收贮服务主体签订《饲料玉米社会化收贮服务协议》,饲草需求量较大的收贮主体,与种植户签订《饲料玉米订单收贮合同》。

2024年8月中旬,召开全县饲草收贮补助项目安排部署会议,开展全株玉米收贮技术培训,指导实施主体储备青贮物资,维修收贮设备和青贮设施,合理统筹人员和设备。

2024年8下旬—10月上旬,各乡镇组织实施主体开展全株玉米收贮,收贮期间各乡镇每周向畜牧中心报送收贮进展情况。同时督促指导项目实施主体做好机械、用电、用工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

2024年10月中旬—11月,县乡实地验收饲草收贮主体的收贮量。

2024年12月,公示验收结果,完成项目资金拨付,档案资料整理、造册和项目绩效评价等。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饲草收贮补助项目顺利实施,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财政局、县畜牧中心、县政府办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审计局等部门分管负责人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为成员的饲草收贮项目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项目统筹安排、组织协调、实施监管、绩效考核等工作;县畜牧中心和县农机管理站成立项目技术服务小组(附件2),负责项目试验示范,指导全株玉米收贮加工、青贮饲料饲喂等技术培训推广和机械调配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的分配、审核;县审计局加强对项目执行和资金支付情况监督审计;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项目宣传、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及验收工作。各部门共同协作,确保饲草收贮项目组织计划到位、监督管理到位、情况调度到位、宣传引导到位,保质保量完成收贮任务,发挥项目效益。

(二)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按照《甘肃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甘肃省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政策制度规定执行,严管资金,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县畜牧中心安排专人负责项目数据收集整理,全面调度饲料玉米等饲草种植面积、产量、价格、效益、收贮量、使用效果等数据信息,收贮过程中按照及时、准确、完整的要求报送进度数据;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包括实施方案、摸底申报资料、任务下达分解、检查核验资料、公示材料、资金发放以及政策实施图像视频等文件资料,做到“纸质文件留档、电子文件管理”。

(三)强化指导服务。县畜牧中心落实包片抓点工作机制,由科级干部带队,组建饲料玉米收贮专班,组织技术人员通过集中授课、现场指导等方式,对全县所有饲料玉米收贮主体进行全覆盖技术培训。收贮期各乡镇要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全程指导服务,准确把握收割时间和全株玉米收贮制作流程、要点,推广使用收贮添加剂,确保收贮质量。并督促收贮进度,指导实施主体建立完整的工作台账,保存收贮作业现场影像资料,作为原始资料备查。

(四)实施绩效评价。县畜牧中心按照衔接资金绩效考核的要求,进行项目绩效评价,按时向县财政局提交绩效目标申请表、运行情况监控表、开展绩效自评。乡镇配合统计相关数据和调查,所有绩效目标资料在项目完工后归档保存。

(五)注重政策宣传。各乡镇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种媒体,宣传饲草收贮的重大意义、政策内容、补助条件和补助标准,使辖区内饲料玉米种植户均能准确掌握扶持政策,帮助收贮主体提高认识,掌握技术,增强其发展全株收贮玉米等优质饲草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该项政策规范有序实施。

附件:1.张家川县2024年饲草收贮项目领导小组名单

2.张家川县2024年饲草收贮项目技术服务小组名单

3. 2024年饲草收贮项目收贮任务分解表

4.张家川县2024年饲料玉米收贮验收表

5.张家川县2024年饲料玉米收贮验收统计表

6.张家川县2024年饲料玉米收贮台账

7.张家川县2024年饲料玉米社会化收贮服务台账

8.张家川县2024年饲料玉米社会化收贮服务协议(乡镇与服务主体)

9.张家川县2024年饲料玉米社会化收贮服务协议(农户与服务主体)

10.张家川县2024年饲料玉米订单收贮合同

11.张家川县2024年饲草收贮项目联农带农明细台账

  
 
 

网站标识码:6205250002  备案号:陇ICP备12000553号-1  甘公网安备 6205250200010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62120230072

版权所有: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主办: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张家川县张家川镇阿阳大道168号张家川县行政中心3楼  

电话:0938-7886150  投稿邮箱:zjctougao@163.com  网站地图

实名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