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民政局
关于张家川县2025年度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的公告
为促进养老服务消费升级,提升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和居家生活品质,根据《天水市民政局 天水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甘肃省2025年度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天市民发〔2025〕23号)有关要求,现就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常住张家川县有居家适老化改造需求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家庭。不以房屋归属及房屋是否初装为限制性因素。
二、补贴原则
(一)需求导向。坚持老年人居家适老化需要什么、改造什么,优先考虑高龄、失能老年人家庭的改造需求。
(二)自愿申请。尊重老年人及其家庭意愿,以自愿申请为前提,不搞硬性摊派。
(三)一户一补。以老年人家庭为单位,每户只能申报一次。由适老化改造房屋所在乡镇受理、县民政局负责统计和补贴。
(四)先改先补。由老年人家庭自主申请并负责改造质量,根据补贴申报先后顺序进行补贴,补贴资金用完为止。
三、补贴范围
补贴范围以《张家川县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指导目录》(附件1)为准,超出指导目录范围的购置费用以及居家适老化改造所需装修费、人工费等不予补贴。
四、补贴标准
在合理的需求范围内购置指导目录内的物品和材料,补贴标准应不高于实际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和优惠后的价格)的30%,每户补贴总金额不超过2万元。
五、补贴时限
自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结束,对在此期间内购置的物品和材料予以补贴。若补贴资金支付进度快,提前用完,后续改造则不再补贴。
六、补贴流程
1.申请备案。老年人家庭通过“甘快办”APP上传《张家川县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购置需求表》(附件2)、老年人身份证、户口簿、拟改造住房结构图等材料,乡镇人民政府对是否符合补贴条件及其需求合理性进行审核,3个工作日内出具意见,对需求符合实际的报县民政局,不符合实际的予以驳回;县民政局根据资金实际,2个工作日内出具备案意见。
2.购改申报。老年人家庭备案成功后,自主选择销售信誉好、质量有保证、价格可承受的供货商,购置物品和材料,并索要支付凭证及发票,对购置的物品和材料进行拍照(显示时间)。自主选择具备装修、辅助器具适配等相关专业资质和经验的承接方,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并拍摄改造前后的照片(显示时间)。改造完成后申报补贴,通过“甘快办”向乡镇人民政府补充提交购置物品材料的支付凭证和发票、改造时拍摄的照片、申报补贴承诺书(附件3)、申请人确定的银行账户及开户行相关信息。
3.审核拨付。乡镇人民政府收到申请件后,会同村(社区)对老年人家庭信息、发票和支付凭证、适老化改造实际情况等进行现场核查,10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后报县民政局。县民政局对申请内容进行复核,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批意见。对符合补贴条件的,会同财政局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确定的银行账户;对不符合补贴条件或者补贴资金用完的不予拨付,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七、咨询电话
张家川县民政局 0938-7881140
张家川镇 0938-7881317
龙山镇 0938-7655578
大阳镇 0938-7611001
胡川镇 0938-7941002
川王镇 0938-7741002
梁山镇 0938-7621035
连五乡 0938-7731000
马关镇 0938-7631007
恭门镇 0938-7811121
木河乡 0938-7711000
阎家乡 0938-7931002
刘堡镇 0938-7921000
平安乡 0938-7762005
张棉乡 0938-7911002
马鹿镇 0938-7991013
电话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附件:
1.张家川县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指导目录
2.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申请表
3.申请补贴承诺书
张家川县民政局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