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
关于全县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和重点区域防汛责任人的公示
为切实做好全县2025年防汛工作,全面落实防汛抗旱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工作职责》和《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原则,全县已全面落实了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中小型水库防汛责任人、城市防洪行政责任人、山洪灾害防御县级行政责任人和山洪灾害防御“四级包抓”责任人。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人员如有变动,由接替工作人员履行防汛抗旱责任。
各防汛抗旱责任人要按照职责要求,及时上岗到位,督促落实各项措施,切实履行防汛抗旱各项职责。汛期要坚守岗位,及时准确掌握汛情,根据防汛抗洪工作需要,及时作出部署。要加强防洪工程调度,组织做好抗洪抢险工作,有效处置突发洪涝灾害,确保措施到位、工作有效,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确保最大程度减轻旱洪灾害损失。要严肃防汛抗旱纪律,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造成严重损失的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监督电话:0938-7886196
附件:
1、张家川县2025年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
2、张家川县2025年中小型水库防汛责任人名单
3、张家川县2025年城市防洪行政责任人名单
4、张家川县2025年山洪灾害防御县级行政责任人名单
5、张家川县2025年山洪灾害防御“四级包抓”责任人名单
张家川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