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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财发〔2025〕10号 张家川县财政局关于分配2025年中央省级第一批和市级第一二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暨绩效目标批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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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xczj/2025-00074 时间:2025-01-26 17:36:51 来源:  作者:
 

张财发〔2025〕10号

张家川县财政局

关于分配2025年中央省级第一批和市级第一二三批财政衔接

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暨绩效目标批复的通知

县委统战部、县发改局、县水务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国资办)、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中心、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妇联:

根据《中共张家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张家川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张家川县2025年中央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张农领办发〔2025〕2号)、《中共张家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张家川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张家川县2025年市级第一二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张农领办发〔2025〕3号)文件要求,结合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情况,经研究,现将2025年中央和省级第一批暨市级一二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至各单位,资金共计36210万元,统筹用于2025年乡村振兴项目实施。同时,将审核通过的绩效目标批复给你单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到位及资金具体来源

(一)资金到位情况

共计到位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6210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28627万元,省级衔接资金6048万元,市级衔接资金1535万元。

(二)资金具体来源

1.《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甘财振兴〔2024〕23号)中下达28627万元,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24522万元,“三西”农业建设任务1891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1666万元,以工代赈任务400万元,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148万元。

2.《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甘财振兴〔2024〕24号)中下达6048万元,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5848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200万元。

3.《天水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 2025年市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天财农〔2024〕67号)中下达885万元。

4.《天水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 2025年市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天财农〔2024〕68号)中下达35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5.《天水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 2025年市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天财农〔2024〕69号)中下达3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少数民族发展。

二、资金分配及绩效目标批复

详见附件1、附件2

三、具体要求如下

(一)规范资金管理和使用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是直达资金,各部门务必严格执行专款专用的工作要求,确保资金用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刀刃”上,坚决杜绝滞留、挤占、挪用资金现象,坚决杜绝将资金用于“负面清单”,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要按照项目计划下达的建设内容建立明晰的资金台账,规范政府采购或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规程,建立规范的会计基础资料,自觉接受审计及各级监督检查。要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行县级报账制,严禁违规向财政专户、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乡镇账户、地方融资平台、共管账户和代理银行内部结算账户转账。要严格按照《甘肃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甘财振兴〔2024〕18号)和《天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天财农〔2024〕45号)等文件要求,不得对下达资金进行纵向和横向分配,衔接资金要支付至最终收款人。

(二)建立有效的绩效体系

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进一步提高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调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相关指标的通知》(甘财振兴〔2024〕19号)等规定,建立全过程绩效管理链条。按照“谁使用资金,谁负责绩效”和“谁支出、谁填报、谁负责”的原则,资金使用单位承担项目绩效主体责任,加强绩效目标管理,最大限度降低资金风险和项目风险,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切实做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衔接资金支持的具体项目,事前应明确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论证审核,确保绩效目标科学、准确、合理。预算执行中做好绩效运行监控,重点对项目预算和绩效运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项目结束后要扎实开展绩效评价,总结成效经验,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加快资金支出

按照工作目标推进项目和资金支出,各部门要建立抓项目就是抓支出,抓支出就是抓效率的工作体制。项目资金到位后,财务人员要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汇报,单位负责人要积极组织推进项目实施,要树立“时不待我,只争朝夕”的工作机制,在确保项目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紧加快资金支出,确保高效完成省市要求的序时进度,发挥衔接资金效益。

(四)严肃财经纪律

按照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和财政部关于开展新一轮财会监督检查工作的要求和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加强与纪检、审计等部门的贯通协调,全面加强衔接资金管理和使用。从严控制衔接资金结余结转率,从严防控项目管理和资金分配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财经纪律问题,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和涉及人员,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置,切实斩断伸向乡村振兴领域资金的“黑手”。

附件:

1.张家川县2025年中省第一批暨市级第一二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汇总表

2.张家川县2025年中省第一批暨市级第一二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明细表

   

 

张家川县财政局

202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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