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农领办发〔2024〕39号
中共张家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下达张家川县2024年天津市东西部协作社会帮扶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天津市滨海新区与张家川县东西部协作工作座谈会精神,根据滨海新区社会动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商请提供2024年度社会帮扶资金项目计划及收款账户的函》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提出2024年天津市东西部协作社会帮扶资金项目计划。项目计划已经县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2024年第三次全体会议审定,并经滨海新区社会动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现予以下达,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资金安排计划
2024年天津市东西部协作社会帮扶资金项目计划,主要包括产业开发、教育帮扶、万企兴万村、劳务协作等6类12个项目,共计7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产业开发项目2个331万元,占总资金的47.3%;
2.教育帮扶项目4个218万元,占总资金的31.1%;
3.万企兴万村项目4个77万元,占总资金的11%;
4.劳务协作项目1个24万元,占总资金的3.4%;
5.其他类项目1个50万元,占总资金的7.1%。
二、工作要求
2024年天津市东西部协作社会帮扶资金项目要严格按照东西部协作资金项目管理相关要求,严管资金,及时启动项目,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1.严格执行东西部协作资金使用管理规定。要严格按照《甘肃省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坚持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定,切实管好用好东西部协作资金,资金使用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切实履行资金使用管理主体责任,按规定使用资金,按项目计划内容进行建设,按设计要求组织实施,坚决杜绝滞留、挤占、挪用资金现象,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2.明确东西部协作资金项目实施责任。项目资金按照“计划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资金走”的原则,实行归口管理、各负其责。项目资金由县财政局根据东西部协作资金项目计划向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下达项目资金指标,由相关行业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负责监管、实施。
3.建好帮扶项目联农带农工作台账。根据甘肃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联农带农机制健全完善工作的通知》(甘乡振局发〔2022〕137号)和天津市协作支援办《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津甘东西部协作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的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大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落实力度,建立帮扶项目联农带农工作台账,每季度末向主管部门上报联农带农明细台账。务必坚持支持经营主体力度与经营主体联农带农数量和效果相匹配,依托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实施的经营性帮扶项目,在项目实施及验收报账时,要填报《帮扶项目联农带农工作台账》,工作台账建立情况省市将作为日常监督检查、年度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的重要依据。
4.加快东西部协作资金项目实施进度。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落实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规划选址、政府采购、招投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前期工作,抓紧最大程度用好施工季节,及早启动实施东西部协作资金项目,确保所有项目如期完成任务。同时,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按设计要求组织实施,并及时收集报账资料,及时拨付项目资金,确保项目支出进度,按期完成年度支出任务。
5.加强东西部协作资金项目公示公告。严格落实公示公告制度,保障受益群众的知情权。计划文件印发后,相关项目主管部门要在单位政务公开栏或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涉及各乡镇、各村的项目,必须在本乡镇、本村进行公告公示,长期接受群众监督。
6.加强东西部协作资金绩效管理及项目信息录入。要全面落实绩效管理要求,建立全过程绩效管理链条。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使用资金、谁负责绩效”和“谁支出、谁填报、谁负责”的原则,承担项目绩效主体责任,加强绩效目标管理。东西部协作资金支持的具体项目,事前应规范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事中应做好绩效运行监控,事后做好绩效评价,切实推动实施项目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应细化量化为绩效指标,主要包括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和对象满意度等指标,并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和项目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应用。要及时将东西部协作资金和项目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包括资金到账、项目安排、项目实施等情况。
附件:张家川县2024年天津市东西部协作社会帮扶资金项目计划表
中共张家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