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农领办发〔2023〕24号
中共张家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下达张家川县2023年中央单位定点帮扶资金项目安排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张家川县2023年东西部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工作方案》(张农领办发〔2023〕7号)和中国煤炭地质总局《2023年度助力乡村振兴工作要点》(中煤地办发经营〔2023〕26号),紧盯考核指标,逐项对应谋划项目,坚持项目库筛选、精心谋划、充分酝酿,经与相关乡镇、行业主管部门充分对接,并征求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同意的基础上,提出了张家川县2023年中央单位定点帮扶资金项目安排计划,经县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2023年第二次全体会议审定通过,现随文下达,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资金安排计划
计划安排2023年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帮扶资金430万元,重点包括以下9项建设内容。
1.产业帮扶项目安排159.5万元,占总资金的37.1%。其中:消费帮扶电商中心提升改造及电商人才培训项目48万元,基础母牛购进到户补助项目(脱贫户)111.5万元。
2.人才培训项目安排23.25万元,占总资金的5.4%。其中:巾帼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奖补项目6万元,巾帼示范基地奖补5万元,乡村治理人员培训2.25万元,乡村振兴干部培训项目10万元。
3.组织振兴项目安排28.75万元,占总资金的6.7%。具体为驻村帮扶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员能力提升培训项目28.75万元。
4.医疗帮扶项目安排8万元,占总资金的1.9%。具体为村级标准化卫生室改造提升项目8万元。
5.农房抗震改造建设项目安排64万元,占总资金的14.9%。
6.乡村建设项目安排38万元,占总资金的8.8%。其中:张家川镇瓦泉村便民桥建设项目20万元,张家川镇堡山村护坡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18万元。
7.农村公厕改造项目安排2万元,占总资金的0.5%。具体为张家川镇瓦泉村公厕改造项目2万元。
8.农村安全饮水项目安排66.5万元,占总资金的15.5%。其中:马鹿镇林峰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19万元,恭门镇城子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47.5万元。
9.农村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项目安排40万元,占总资金的9.3%。
(具体项目计划及安排情况详见附表)
二、工作要求
张家川县2023年中央单位定点帮扶资金项目安排计划确定后,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实施,各相关部门及有关乡镇要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严管帮扶资金,及时启动项目,确保项目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1.严格管理帮扶资金。严格参照衔接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在资金使用范围、拨付程序、预算执行、项目实施等方面加强管理与监督,管好用好中央单位定点帮扶资金。
2.明确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帮扶资金项目实施责任。项目资金按照“计划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资金走”的原则,实行归口管理、各负其责。项目资金由县财政局根据中国煤炭地质总局资金项目计划向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下达项目资金指标,由相关行业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负责监管实施。
3.加快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帮扶资金项目实施进度。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抢抓时机,及早启动实施中国煤炭地质总局资金项目,抓紧开展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规划选址、政府采购、招投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前期工作,最大程度用好施工季节,确保所有项目如期完成任务。同时,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按设计要求组织实施,并及时收集报账资料,及时拨付项目资金,确保项目支出进度,按期完成年度支出任务。
4.加强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帮扶资金项目公示公告。严格落实公示公告制度,保障受益群众的知情权。计划文件印发后,相关项目主管部门要在单位政务公开栏或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涉及各乡镇、各村的项目必须在乡村两级进行公告公示。确保资金项目计划及时、全面、完整公告,长期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中共张家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