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牧务发〔2023〕48号
张家川县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
关于印发《张家川县2023年马鹿镇苜蓿田间套种禾本科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马鹿镇人民政府:
现将《张家川县2023年马鹿镇苜蓿田间套种禾本科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张家川县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
2023年6月12日
张家川县2023年马鹿镇苜蓿田间套种禾本科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张家川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省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张财发〔2023〕104号)文件精神,现制定绿色标准化种养殖基地马鹿镇苜蓿田间套种禾本科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实施内容
项目总投资30万元,在大滩村流转土地500亩,进行紫花苜蓿和青贮玉米套种,并在玉米收获季一同混收青贮玉米和紫花苜蓿,制作青贮饲料。
二、项目实施单位
苜蓿田间套种禾本科(饲料玉米)种植基地建设项目,由马鹿镇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确保种植面积和质量。
三、资金用途
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土地流转、种子、地膜、化肥的购进等项目实施的必要支出。
四、实施程序及时限要求
(一)组织实施阶段(5月—6月)。按照2023年项目库申报时确定的实施主体,再次核实补助对象和种植面积,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并上报县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为发展壮大产业种植面积,增加农户收益,项目实施主体必须与农户建立联农带农机制,将《项目联农带农明细台账》作为项目实施及验收、报账资料;联农带农增收的票据,由项目实施主体留存备查。
(二)验收阶段。(7月)。种植完成后,乡镇政府严格按照种植面积和套种标准进行初验,验收完成后在实施乡镇、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县畜牧中心对项目进行核验,并将验收结果在网站公示。
(三)报账阶段(10月前)。本项目采用报账制。要严格按照《甘肃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政策制度规定执行。一是乡镇完备报账资料,严格报账程序,强化资金管理,确保安全运行;二是马鹿镇政府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确保报账资料准确无误;三是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附件格式上报纸质版和电子版。四是项目实施完成后,以镇为单位,提供所实施单位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土地流花名册、影像资料、联农带农明细台账,上报县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审核后,拨付资金。
附件 1.张家川县2023年马鹿镇苜蓿田间套种禾本科种植基地建设项目报账资料清单
2.2023年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项目报账申请单
3.2023年马鹿镇苜蓿田间套种禾本科种植基地建设项目验收表
4.2023年马鹿镇苜蓿田间套种禾本科种植基地建设项目资金花名册
5.2023年马鹿镇苜蓿田间套种禾本科种植基地建设项目资金拨付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