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张家川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计划的通知》(张财发〔2023〕4号),制定《张家川县2023年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饲草玉米无人植保机购置项目实施方案》(张农发〔2023〕42号),结合实际,提高项目执行能力,规范项目管理。现将张家川县农业农村局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张家川县2023年饲料玉米植保无人机购置项目资金实施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8月14日—2023年8月18日),请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监督,举报电话:0938-78161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