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农领办发〔2025〕45号
中共张家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调整二〇二五年衔接资金部分项目计划和下达年度结余衔接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相关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甘肃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甘财振兴〔2024〕18号)文件精神及市、县关于财政衔接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县委、县政府组织开展了全县年度衔接资金项目实施情况及资金支付情况核查工作,经核查统计,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后,决定对先期下达的中央省级第一批衔接资金“饲草收贮到户补助项目”部分建设任务做出调整;重新安排结余衔接资金891万元。现随文下达,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调整项目计划
1.调整连五乡饲草收贮到户补助项目共3800吨,概算投资16.50万元,共涉及4村3800吨,其中一般户3村2500吨,脱贫户及监测对象2村1300吨(村数未去重);调整为7村3800吨,其中一般户5村2500吨,脱贫户及监测对象2村1300吨(村数未去重)。
2.调整马鹿镇饲草收贮到户补助项目共14593吨,概算投资57.1120万元,共涉及7村13126吨,其中一般户2村8518吨,脱贫户及监测对象7村4608吨(村数未去重);调整为11村13126吨,其中一般户9村8518吨,脱贫户及监测对象9村4608吨(村数未去重)。
(具体项目计划及安排情况详见附表)
二、结余资金安排计划
(一)资金来源。经统计,共计结余中央、市县衔接资金891万元。
(二)安排计划。计划安排结余衔接资金891万元,重点包括以下2类建设内容(具体项目计划及安排情况详见附表)。
1.产业发展类项目安排4个项目,概算投资243万元,其中:
金融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贷款贴息86万元,张家川县红花牛品牌战略发布会系列美食品鉴暨红花牛推介宣传项目30万元,张家川红花牛品牌推介项目58万元,张家川县肉牛产业宣传推广项目69万元;
2.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类安排2个项目,概算投资648万元。其中:张家川县龙山镇、恭门镇污水处理厂后续运营管护项目98万元,张家川县中西部城乡供水水源保障工程550万元。
三、工作要求
1.强化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各乡镇各项目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甘肃省财政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管理办法》要求,坚持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定,切实管好用好衔接资金,资金使用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切实履行资金使用管理主体责任,按规定使用资金坚决杜绝滞留、挤占、挪用资金现象,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2.加快衔接资金项目实施进度。项目资金由县财政局根据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向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下达项目资金指标,由相关行业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负责监管实施。同时要严格按照“计划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资金走”的原则,实行归口管理、各负其责,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按项目计划内容进行建设,并及时收集报账资料,及时拨付项目资金,确保项目报账进度,按期完成年度报账任务。
3.加强衔接资金项目公示公告。严格落实公示公告制度,保障受益群众的知情权和表达权。计划文件印发后,相关项目主管部门要在单位政务公开栏或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涉及各乡镇、各村的项目,必须在本乡镇、本村进行公告公示。要采取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多种方式,对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规模、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和责任人、绩效目标、联农带农机制等信息进行全面公示公告,确保资金项目计划及时公告、全面公告、完整公告,广泛并长期接受群众监督。
4.加强衔接资金绩效管理及项目信息录入。要全面落实绩效管理要求,建立衔接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链条。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使用资金、谁负责绩效”和“谁支出、谁填报、谁负责”的原则,承担项目绩效主体责任,加强绩效目标管理。衔接资金支持的具体项目,事前应规范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事中应做好绩效运行监控,事后做好绩效自评,切实强化评价结果应用。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应细化量化为绩效指标,主要包括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指标。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项目实施主体,将衔接资金及项目管理情况录入“甘肃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资金项目管理子系统”,重点包括“项目实施、预算执行、绩效监控、项目验收、结算决算、资产管理、绩效自评、项目档案”等情况。
附件:
1.张家川县2025年衔接资金项目和安排结余衔接资金项目安排计划表
中共张家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