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市监发〔2024〕8号
张家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春节期间市场监管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各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各相关股室:
现将《张家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春节期间市场监管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张家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3日
张家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春节期间市场监管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春节即将到来,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相关部署,做好节日期间市场监管相关工作,切实消除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重点工业产品安全风险隐患,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安全问题,坚决防止和遏制较大及其以上安全事故发生,及时妥善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守护市场安全,维护市场秩序,确保人民群众在节日期间吃得安心、买得放心、用得舒心,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层层压实责任,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强化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重点市场的治理和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安排部署,狠抓监管落实,使风险隐患得到排查和治理、使销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使违法违规案件得到及时查处,确保2024年春节期间市场安全、稳定、有序和繁荣。
二、整治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食品方面。一是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和重点环节整治。针对节日期间食品消费特点,深入大型超市、农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旅游景区及周边、城乡结合部、农村市场等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对粮油、乳及乳制品、水产品、蔬菜、饮料、儿童食品、豆制品、食品添加剂、火锅食品、冷链食品、清真食品等节令性食品和各类散装食品开展检查,特别要加强年夜饭餐饮服务单位的检查力度,对食品原料索票索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经营场所环境卫生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二是突出肉及肉制品整治。对农贸市场、生鲜超市、农产品专卖店等肉类经销场所的猪、牛、羊等鲜肉及其肉制品进行重点检查,详细检查各经销单位的索证索票、肉类产品来源渠道,以及进货台帐记录、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情况,严格规范肉类市场的交易秩序,严防私屠滥宰等不合法肉类食品流入市场。持续对销售者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严防“生鲜灯”死灰复燃。三是突出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安排部署会议精神,全面整治责任落实不到位、食品安全管理不规范、“三防”等设施设备不完善、食堂环境不卫生、校园食品安全舆情多发等突出问题,依法查处一批重点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清退和规范一批承包经营企业,切实保障校园食品安全。四是农村食品市场整治。全面摸排乡(镇)、村、城乡结合部食品销售者上游进货来源及下游销售去向,对来源不清、渠道不明、标签不规范以及涉嫌侵权仿冒等问题食品,全部下架,停止销售,依法进行调查处理,从源头上杜绝假冒伪劣食品流入市场。重点对农村市场突出的“傍名牌”“山寨食品”“三无食品”等问题食品进行全面清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食品股牵头,食品药品检测中心、各乡镇市场监管所负责)
(二)药品方面。持续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一是加强药品采购及配送环节整治。督促企业加强药品购销管理,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加强药品配送管理,严禁将未经验收合格入库的药品直接配送至零售门店。二是加强药品销售环节整治。督促各药品零售企业按照核定的经营范围依法经营,严禁超范围经营,不得以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不得他人代销药品,不得出租出借柜台,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销售监督检查,对销售抗生素等处方药,应当严格凭处方销售。三是加强开展美容美发机构化妆品整治。以美容美发连锁机构、主要商业和集镇的美容美发店、化妆品经营单位为重点单位,以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脱发、祛痘类以及宣称新功效的特殊化妆品为重点品种,以供货方合法性、产品合法性、广告合法性、经营管理等为重点内容开展全面监督检查,守牢公众用妆安全底线。(药械股牵头,各乡镇市场监管所负责)
(三)特种设备方面。一是全面排查整治。坚持关口前移,突出节日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特点,聚焦风险隐患排查处置,严防重特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以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对交通枢纽和大型商业场所电梯、锅炉,景区和游乐场所的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加油站和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等特种设备实施监督检查,督促使用单位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二是督促自查自纠。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针对自身安全生产实际,由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改“四个一”行动:制定一个工作方案、召开一次安全会议、组织一次全员安全培训、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全面提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水平。三是强化应急准备。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针对冬季极端天气、春运工作、节日特点、节后复工复产等各种因素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的影响,结合自身实际,强化低温雨雪凝冻天气应急管控工作,落实有效的防凝抗冻保安全运行措施,积极应对恶劣天气影响,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特监股牵头,各乡镇市场监管所负责)
(四)产品质量方面。一是加强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围绕消防安全、民生需求和社会关注,突出整治风险高、可能出现区域性、行业性和系统性质量安全问题的工业产品,突出成品油、烟花爆竹、电取暖器、燃气灶具、电动自行车、电动汽车、消防产品、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等质量安全风险高的重点工业产品,重点整治不按规定出具合格证、产品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以及无证生产和超范围生产等质量违法行为。二是持续开展煤炭市场整治。加大对煤炭经营单位的整治力度,对所经营煤炭品种、煤炭质量、价格定制、利润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检,重点查处以次充好、缺斤少两、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无照销售、游击兜售散煤等违法行为,严防劣质散煤流入我区。三是开展专项计量检查。围绕农贸市场、商超等年货经营主体、节日商品生产企业和加油站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经营场所。重点检查生产经营主体是否存在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是否使用改装等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故意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短斤缺两以及违反定量包装和过度包装规定等计量违法行为,保障市场计量秩序公平公正。(质量股牵头,计量所、各乡镇市场监管所负责)
(五)市场秩序方面。一是规范价格秩序。加强对“春节”期间生活必需品、餐饮、旅游行业等重点领域的价格监管,加大对价格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实时开展价格提醒告诫,引导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诚信经营。严厉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二是加强广告检查。聚焦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医疗美容、食品、药品、房地产、教育培训共五大重点民生领域广告问题,重点查处各类卖惨、炫富、歪曲事实、恶搞英烈、封建迷信等恶俗营销;使用以“特供”“专供”“内部供应”等噱头等进行广告等商业营销宣传;利用会议、讲座、健康咨询等方式对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材械等进行虚假广告和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杜绝发布违法广告。三是强化消保维权。进一步畅通消费者申诉举报渠道,强化值班值守,及时受理和处理节日期间消费者的咨询、投诉和举报,依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针对节日期间群众消费高峰的实际和投诉举报热点,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价监股牵头,各乡镇市场监管所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系统干部要站在树牢“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高度,站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春节期间市场监管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充分发扬“勤、快、精、细、严、实、廉”的作风,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局里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加强工作调度和统筹协调,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同时,成立市场监管领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食品安全、药械化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产品质量安全、各类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责工作组,全力做好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成立督导组,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做好总结汇报。要认真履行职责,推动工作开展,严格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遇有重大、紧急情况,应在快速反应、快速处置的同时,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及保密要求,及时向领导汇报,严禁迟报、漏报和瞒报,严禁擅自向外界公布相关不实信息。各股室、局直属单位、各乡镇市场监管所,整治期间要建立整治问题清单和整改落实台账,工作留痕;并于2024年1月26日报送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附件2),于2024年2月19日及时上报工作总结及统计表到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广泛宣传引导。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及时报道整治工作措施,全面展示取得的成效,大力宣传典型经验与做法,积极引导企业诚信经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惩违法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风险隐患,曝光一批制假售假、虚假促销、价格欺诈、消费侵权等典型案例,取缔一批非法经营主体,公布一批联合惩戒“黑名单”,形成震慑。
(五)严格责任追究。局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分工,对分管的股室以及联系的下属单位和市场监管所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附件3),确保专项整治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对行动工作不力、不认真履行职责、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隐患不依法及时处理和对非法违法行为应依法处置而未依法处置的,一经发现,坚决查处,该问责的坚决问责,决不姑息迁就;专项行动期间,对工作不认真不落实致使发生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2024年春节期问市场监管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