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57个,涉及资金183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8%。对2024年度为民办事项目、孤儿助学项目、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项目、老年养护楼等4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780.5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59%。组织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等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重点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869.1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绩效指标均达到了项目的预期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4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孤儿助学项目、村务监督主任报酬等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 “孤儿助学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5万元,执行数为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2024年实施的孤儿助学项目补助资金项目指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分配与拨付。县民政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执行,资金使用符合批复用途。资金拨付手续完整、审批程序完善。二是绩效评价工作组通过走访,调查孤儿,受助孤儿感到很满意。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缺乏明确的管理理念,没有认识到绩效管理不仅是一种评估手段更是一种管理工具,旨在促进项目实施的合理性;二是对绩效目标填报不重视,填报进度缓慢。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改进绩效管理模式,采取多元化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二是重视绩效目标填报。孤儿助学项目绩效自评情况:项目实施后,对于孤儿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经济方面的压力,也为孤儿在就学方面提供列便利。而且也提高了项目资金的运行效率,还进一步加强了政府对项目资金的宏观管理。
2. “村务监督主任报酬”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29.5万元,执行数为22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2024年实施的村务监督主任报酬项目补助资金项目指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分配与拨付。县民政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执行,资金使用符合批复用途。资金拨付手续完整、审批程序完善。二是绩效评价工作组通过走访,调查村务监督主任,享受人员感到很满意。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缺乏明确的管理理念,没有认识到绩效管理不仅是一种评估手段更是一种管理工具,旨在促进项目实施的合理性;二是对绩效目标填报不重视,填报进度缓慢。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改进绩效管理模式,采取多元化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村务监督主任报酬学项目绩效自评情况:项目实施后,对于村务监督主任报酬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经济方面的压力,也为享受人员增加了工作积极性。而且也提高了项目资金的运行效率,还进一步加强了政府对项目资金的宏观管理。
三、部门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 负责贯彻执行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全县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 负责全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监督职责。
3. 牵头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特困供养、城乡临时生活救助和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4. 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组织建设工作。
5. 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全县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6.负责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推进慈善事业的发展。
7. 负责婚姻管理、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8. 负责行政区划的管理工作,指导地名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
9. 负责全县民政系统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0. 负责指导全县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
11. 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民政局内设办公室、综合股等2个职能股室,局机关行政行编制7名,机关后勤事业编制1名;下属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2个公益一类参公事业单位;其中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编制6名,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编制5名;县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1个事业单位,编制5名。年末实有人数31人(行政9人,事业22人),退休人员17人。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8772.6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83.51万元,增长3.21%,主要原因是项目指标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18772.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772.62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18772.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0.62万元,占2.51%;项目支出18302.01万元,占97.4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8772.62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583.51万元,增长3.21%。主要原因是项目指标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24.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7.95万元,增长3.27%。主要原因是项目指标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24.9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0万元,占0.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026.26万元,占98.28%;卫生健康支出18.26万元,占0.11%;农林水支出230.60万元,占1.33%;交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7.05万元,占0.04%;住房保障支出32.73万元,占0.1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01.30万元,支出决算为17324.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73.1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09.51万元,支出决算为17026.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03.2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01万元,支出决算为18.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增加。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9.50万元,支出决算为230.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4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832消费扶贫资金没有纳入年初预算。
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7.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4.29万元,支出决算为32.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转退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0.6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18.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21万元,增长4.55%,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缴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50.85万元、津贴补贴83.26万元、奖金63.22万元、绩效工资1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96.5万元。
公用经费51.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79万元,增长72.15%,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14.68万元、手续费0.098万元、水费1.61万元、电费4.24万元、邮电费3.25万元、差旅费3.53万元、维修费0.82万元,委托业务费0.1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2.83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447.72万元,本年支出1447.7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超长期特别国债支出133.95万元,老年养护楼支出500万元、用于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813.77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行政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持平。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持平。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持平。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00个团组,0.00人;公务用车购置0.0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00辆;国内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其中:外事接待0.00批次,0.0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9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14.68万元、手续费0.098万元、水费1.61万元、电费4.24万元、邮电费3.25万元、差旅费3.53万元、维修费0.82万元,委托业务费0.1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2.8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79万元,增长72.15%,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79.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9.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8.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87.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0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0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00辆、机要通信用车0.00辆、应急保障用车0.00辆、执法执勤用车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00辆,其他用车0.0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0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57个,涉及资金183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8%。对2024年度为民办事项目、孤儿助学项目、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项目、老年养护楼等4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780.5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59%。组织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等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重点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869.1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绩效指标均达到了项目的预期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4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孤儿助学项目、村务监督主任报酬等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 “孤儿助学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5万元,执行数为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2024年实施的孤儿助学项目补助资金项目指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分配与拨付。县民政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执行,资金使用符合批复用途。资金拨付手续完整、审批程序完善。二是绩效评价工作组通过走访,调查孤儿,受助孤儿感到很满意。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缺乏明确的管理理念,没有认识到绩效管理不仅是一种评估手段更是一种管理工具,旨在促进项目实施的合理性;二是对绩效目标填报不重视,填报进度缓慢。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改进绩效管理模式,采取多元化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二是重视绩效目标填报。孤儿助学项目绩效自评情况:项目实施后,对于孤儿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经济方面的压力,也为孤儿在就学方面提供列便利。而且也提高了项目资金的运行效率,还进一步加强了政府对项目资金的宏观管理。
2. “村务监督主任报酬”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29.5万元,执行数为22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2024年实施的村务监督主任报酬项目补助资金项目指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分配与拨付。县民政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执行,资金使用符合批复用途。资金拨付手续完整、审批程序完善。二是绩效评价工作组通过走访,调查村务监督主任,享受人员感到很满意。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缺乏明确的管理理念,没有认识到绩效管理不仅是一种评估手段更是一种管理工具,旨在促进项目实施的合理性;二是对绩效目标填报不重视,填报进度缓慢。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改进绩效管理模式,采取多元化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村务监督主任报酬学项目绩效自评情况:项目实施后,对于村务监督主任报酬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经济方面的压力,也为享受人员增加了工作积极性。而且也提高了项目资金的运行效率,还进一步加强了政府对项目资金的宏观管理。
三、部门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