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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xrmzf/2023-00177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20-10-20
标  题: 张政办发〔2020〕73号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张家川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张政办发〔2020〕73号 发布日期: 2020-10-30 12:05:47
 
 
张政办发〔2020〕73号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张家川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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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政办发〔2020〕73号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张家川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县属及驻县相关单位:
 
  《张家川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84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现印发你们,请根据各自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20日
 
 
张家川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实施方案
 
  村级综合服务社是基层供销合作社开拓农村消费市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重要载体,也是设在行政村和城市社区,以日用消费品和农资商品销售、农业技术等经营服务为主,兼营公益性的基层服务合作经济组织。为进一步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更好的发挥村级综合服务社为农服务的前沿阵地作用,有效推进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服务能力,使村级综合服务社真正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和中共张家川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县委发〔2018〕5号)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三农”工作大局,牢记为农服务根本宗旨,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拓展服务领域,加快成为服务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努力为推进乡村振兴贡献力量,开创我县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
 
  (二)目标任务
 
  大力推进村级综合服务社规范化建设是全面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的主要任务,加快建设一批具备“一社两店”(综合服务社拥有农资和日用品便民店)标准的村级综合服务社和一批硬件标准高、经营效益好、服务功能全、管理水平优、示范作用强的村级综合服务社,极大提升我县农业现代化社会化服务水平,方便群众消费和购买。按照供销社服务网络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2020年底在张家川、龙山等10个镇每镇至少完成2所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在张棉、连五等5个乡每乡至少完成1所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力争到“十四五”末期,全县发展村级综合服务社总数达到200个以上,乡级社达到15个,在全县乡镇和行政村实现全覆盖。80﹪以上的村级综合服务社具有统一的外观形象和较为完善的服务功能,与“新网工程”实现有效对接,村级综合服务社规范运行水平大幅提高,服务能力和带动效应显著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对村级综合服务社的引领作用进一步加强。
 
  (三)基本原则
 
  1.坚持改造与新建并举。一是利用村委会现有的场地进行改扩建;二是利用具备一定条件的社会参与者的现有场地进行改扩建。
 
  2.坚持联合与合作。在建设方式上,继续吸纳村委、个人力量参与,共同建设,村级综合服务社主任(理事会主任)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推行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一般由村支部书记兼任;在经营项目上,积极吸纳组织、文化、卫生、体育、邮政、银行、电信等部门和企业开展联合与合作,引入多种服务项目。
 
  3.坚持供销合作社主导。在综合服务社建设中,供销合作社要充分运用自身流通领域优势,发挥农资、日用品等经营性业务对其他业务的带动作用,在综合服务社的运转中发挥主导作用。
 
  4.坚持市场化运作。无论建设还是运营过程,都要坚持运用市场化手段,无论是承建方还是经营者,都要采取竞争方式择优选择经营者进入,实行合同制管理,自负盈亏,优胜劣汰。
 
  二、主要措施
 
  (一)加快村级综合服务社发展
 
  县供销社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合,将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纳入到乡村振兴及基层组织建设整体规划之中,吸纳社会各界力量共同推进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对有条件改造的供销合作社农村门店要加快改造成村级综合服务社;对供销社网点空白的村镇,将新建农资和日用品等网点和新建综合服务社有机结合,同步进行。网络薄弱环节与空白供销合作社把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纳入网络重建规划,将综合服务社建设作为网络终端的重要方式大力推进。
 
  (二)提升村级综合服务社标准化建设水平
 
  制定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和经营服务标准,提升村级综合服务社的标准化改造和建设。在硬件设施上,综合服务社要具备一定规模的经营服务场所和设施、统一醒目的外观形象、严格规范的经营服务;综合服务中心(基层社)要具备适当面积的公共活动区域和规范的管理服务机构。在服务功能上,村级综合服务社至少拥有农资和日用品便民店,有条件的地方要开设农副产品和再生资源收购门店;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要在综合服务社基础上,至少开展文化、卫生、体育、养老、幼教、通信、金融等综合性服务项目中的两种以上服务。
 
  (三)推进村级综合服务社与流通网络对接
 
  将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纳入乡村振兴现代流通网络建设中,提升综合服务社与流通网络对接度,引导流通企业在综合服务社开办直营店或加盟店,提高农村综合服务社的日用消费品和农资的直接配送比例,增加农产品和再生资源收购量,扩大流通网络与村级综合服务社的对接面。鼓励和引导各基层社,依托综合服务社的农资店,设立庄稼医院,开展农资销售、测土施肥配方、农技指导、农机服务、农产品换购农资等系列化便农惠农服务,实现经营服务有机结合,扩大经济社会效益。
 
  (四)进一步扩展综合服务功能
 
  在做好现有经营服务项目的基础上,根据农民需求,从设置农民急需的基本项目入手,联合政府部门和其它涉农组织,争取将组织、卫生、文化、体育、公安、邮政、电信、金融等功能逐步纳入到综合服务社的经营服务项目中,为农民提供市场信息、技术培训、文化娱乐、医疗卫生等多种服务,实现综合服务社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形成“县委、县政府领导,供销合作社牵头,各部门参与,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将综合服务社逐步打造为集农村现代流通、为农综合服务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为一体的公共服务平台,为构建新型农业现代化服务体系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和改造标准
 
  (一)名称
 
  “××供销社××村级综合服务社”。
 
  (二)标识
 
  使用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
 
  (三)经营服务场所
 
  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经营服务总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
 
  (四)经营服务项目
 
  经营性项目服务:
 
  1.设有生活资料超市或门市,开展农资、化肥等多种经营服务,供应品种在30种以上,配送比例达到30%以上。
 
  2.开展农产品、废旧物资收购、烟花爆竹经营业务1项以上。
 
  3.开展农机具或家用电器维修等便民服务项目2项以上。
 
  4.开展农机服务、大田托管、机耕、机播、农药喷洒等服务。
 
  公益性项目服务:
 
  1.配有专职或兼职农技人员,提供农业科技知识等咨询服务,适时发布农产品市场供求信息和农业病虫害防治知识。
 
  2.承办有关部门服务事项不少于2项,如代收电费、水费、电话费等,代办劳务输出、保险、旅游等,代办信件、报刊收发等。
 
  3.提供文化、体育、娱乐、养老、幼教等其他方面的服务。
 
  金融性服务:
 
  与村委会共建资金互助社、广泛筹集助农资金、与金融部门合作,为农民消费、农业生产规模化种植等方面提供担保贷款,帮助农民增收增产。
 
  (五)经营服务管理
 
  1.证照齐全,合法经营,有健全的组织管理制度、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办法,有服务公约,并公布上墙。
 
  2.开架经营,商品陈列美观大方,实行明码标价,使用检定合格、未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
 
  3.无假冒伪劣商品,未发生坑农害农事件或重大安全事故。
 
  4.各岗位的从业人员都具有与其岗位相适应的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六)社容社貌
 
  1.使用县区域内统一招牌标识。
 
  2.店容店貌整洁明亮,外部环境整洁,门面粉刷一新,门前场地平整,室内整洁、卫生,地面硬化处理,货架统一,商品陈列整齐,农资营业场地与日用消费品营业场地严格分开,有基本的消防设施或消防器材。
 
  3.经营服务人员着装整洁,佩戴统一服务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供销联社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成立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策划、指导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的各项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大支持力度。各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协调解决创建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综合服务社按计划、按要求顺利实施,乡镇联合村级综合服务社制定创建实施计划,每年按所辖村的20%进行建设,5年之内建设完成。对建成后服务功能强、带动辐射作用明显的村级综合服务社,县财政给予一定奖励资金。
 
  (三)发挥主体作用。县供销社为村级综合服务社的牵头主导单位,村委会负责实施。由供销社提供技术支持和门头标识设计,县、乡、村共同围绕创建目标,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组织实施,做好各项工作。
 
  (四)提供指导服务。县供销社要加强对组建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及时总结组建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向全县行政村复制和推广,促进村级综合服务社朝着积极、务实、健康的方向发展。
 
  (五)加大督促检查。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大对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进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督促完成当年建设任务。对不按要求完成建设任务的进行问责。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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