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基层末端消防安全管理,全面提升全县火灾防患能力,推动消防网格化管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甘肃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消防安全网格员组成
按照“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的原则,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分为三级,具体为:以乡镇为单元划分消防安全“大网格”,以行政村、社区为单元划分为消防安全“中网格”,以自然村、居民小区为单元划分消防安全“小网格”。
各乡镇乡镇长对本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分片包干工作负总责。乡镇消防安全“大网格”设专职网格员,由各乡镇政府分管领导担任;“中网格”网格员由行政村、各社区确定1名负责人或驻村干部担任;“小网格”网格员由行政村、社区确定1名工作人员兼任。
二、网格员职责任务
(一)乡镇消防安全专职网格员工作职责及任务
1、协调、组织、督促中网格、小网格专职、兼职网格员履行职责,贯彻执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
2、负责定期召集消防安全工作例会,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形势分析和问题研究;
3、全面了解和掌握本乡镇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建立消防工作基础台账;
4、牵头处置本乡镇群众反映和排查出的各类消防问题,超出职责范围内的及时上报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消防部门,并跟踪反馈处理结果;
5、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制定本乡镇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指导开展消防安全应急演练;
6、指导、督促做好本乡镇公共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管理;
7、完成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系统工作任务;
8、了解掌握基层中网格、小网格消防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完成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系统工作任务,每季度下发工作通报;
9、完成上级和本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行政村、社区消防安全网格员工作职责及任务
1、贯彻执行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
2、每月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例会,研究解决本行政村、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突出问题;
3、深入开展各类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做好消防隐患问题整改工作;
4、督促本行政村、社区内各单位,各居民小区和居民家庭配备必要的消防灭火器材,督促做好火灾隐患问题整改,对超出职责范围内的及时上报“大网格员”或上级主管部门协调处理;
5、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在本行政村、社区人员密集场所设置消防安全宣传专栏或消防安全标志;
6、完成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系统工作任务;
7、完成乡镇人民政府和上级消防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自然村组和居民小区兼职消防安全网格员工作职责及任务
1、认真学习消防知识,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2、熟悉网格内消防通道、水源、消防器材设置点的位置及网格内单位、场所和居民小区等消防基本情况。采集网格内单位、场所、居民住宅等信息和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源等消防部件信息并建立档案;
3、每周对网格内的单位、场所和居民小区进行消防检查,填写检查记录,建立问题台账,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于火灾隐患较大或拒不整改的,及时上报;
4、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工作;
5、指导网格内的单位、经营场所和居民小区举行消防演练等活动;
6、网格内单位、场所和居民家庭发生火灾时,第一时间上报并及时赶赴火灾现场进行处置,协助消防部门调查火灾事故;
7、按时完成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系统工作任务;每日采集网格内社会单位、场所、居民住宅、微型消防站和消防部件等基础信息;
8、完成行政村、社区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加强火灾防控的重要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方案,明确目标,细化责任,全力抓好落实。要把加强网格化管理工作作为平安张家川建设的重要内容,统筹推进,深入开展。对难以解决的安全隐患制定相应措施,采取联合督办等方式,开展联合行动,进行集中处理。
(二)严格督导,形成合力。应急管理和消防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日常督查检查内容,每季度进行一次督导检查并下发通报。各乡镇政府要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落实信息互通、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切实形成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整体合力。
(三)积极协调,狠抓落实。各乡镇专职消防网格员要切实增强责任心,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填报更新所属片区的相关信息,帮扶指导督促“中、小网格”网格员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各级网格员如有调整,要逐级及时上报,由乡镇专职网格员汇总审核上报消防部门进行备案,由消防部门对网格化系统账户进行变更调整。
(四)紧抓节点,强化宣传。以消防宣传“七进”为载体,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火灾案例警示教育等活动。各乡镇要在火灾多发季节、农业收获季节、重大节假日和民俗活动期间,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广泛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在社区、村组、居民楼院等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橱窗(标牌),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提示。
各乡镇于8月1日前将乡镇专职网格员统计表报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电子版一同报至县消防救援大队。联系人:马欣,联系方式:18293880879,邮箱:1344810698QQ@.com 。
附件:1.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划分明细表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