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基层末端消防安全管理,全面提升全县火灾防控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办公厅和甘肃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县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加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解读如下:
一、关于制定《通知》的必要性
从我县近年消防工作落实和火灾情况来看,部分乡镇、村(社区)还存在对消防安全网格工作重视程度不足,为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各级网格工作职责,推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规范全县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切实推动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基层末端消防安全管理的根基,提升乡镇、村(社区)抗御火灾能力,特制定本《通知》。
二、关于《通知》的起草过程
消防安全网格化工作长期以来都是加强基层末端消防安全管理的根基,提升乡镇、村(社区)抗御火灾能力的关键,是保持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的基础。为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制度,推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起草了《通知》。征求了乡镇和相关部门意见,充分吸纳修改后,形成了《通知》,2021年7月27日,经县政府同意并印发。
三、关于《通知》的主要依据
中央综治办、公安部、民政部、工商总局、安监总局《关于街道乡镇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指导意见》《甘肃省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目标责任书(2019年度)》《甘肃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四、关于《通知》的主要内容及其说明
《通知》共包括消防安全网格员组成、网格员职责任务、工作要求三部分。主要对消防安全网格划分及工作职责、行业部门工作职责进行明确。
(一)消防安全网格员组成。以乡镇为单元划分消防安全“大网格”,以行政村、社区为单元划分为消防安全“中网格”,以自然村、居民小区为单元划分消防安全“小网格”。各乡镇乡镇长对本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分片包干工作负总责。乡镇消防安全“大网格”设专职网格员,由各乡镇政府分管领导担任;“中网格”网格员由行政村、各社区确定1名负责人或驻村干部担任;“小网格”网格员由行政村、社区确定1名工作人员兼任。
(二)乡镇消防安全专职网格员工作职责及任务
1.协调、组织、督促中网格、小网格专职、兼职网格员履行职责,贯彻执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
2.负责定期召集消防安全工作例会,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形势分析和问题研究;
3.全面了解和掌握本乡镇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建立消防工作基础台账;
4.牵头处置本乡镇群众反映和排查出的各类消防问题,超出职责范围内的及时上报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消防部门,并跟踪反馈处理结果;
5.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制定本乡镇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指导开展消防安全应急演练;
6.指导、督促做好本乡镇公共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管理;
7、完成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系统工作任务;
8.了解掌握基层中网格、小网格消防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完成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系统工作任务,每季度下发工作通报;
9.完成上级和本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行政村、社区消防安全网格员工作职责及任务
1.贯彻执行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
2.每月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例会,研究解决本行政村、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突出问题;
3.深入开展各类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做好消防隐患问题整改工作;
4.督促本行政村、社区内各单位,各居民小区和居民家庭配备必要的消防灭火器材,督促做好火灾隐患问题整改,对超出职责范围内的及时上报“大网格员”或上级主管部门协调处理;
5.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在本行政村、社区人员密集场所设置消防安全宣传专栏或消防安全标志;
6.完成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系统工作任务;
7.完成乡镇人民政府和上级消防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自然村组和居民小区兼职消防安全网格员工作职责及任务
1.认真学习消防知识,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2.熟悉网格内消防通道、水源、消防器材设置点的位置及网格内单位、场所和居民小区等消防基本情况。采集网格内单位、场所、居民住宅等信息和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源等消防部件信息并建立档案;
3.每周对网格内的单位、场所和居民小区进行消防检查,填写检查记录,建立问题台账,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于火灾隐患较大或拒不整改的,及时上报;
4.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工作;
5.指导网格内的单位、经营场所和居民小区举行消防演练等活动;
6.网格内单位、场所和居民家庭发生火灾时,第一时间上报并及时赶赴火灾现场进行处置,协助消防部门调查火灾事故;
7.按时完成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系统工作任务;每日采集网格内社会单位、场所、居民住宅、微型消防站和消防部件等基础信息;
8.完成行政村、社区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张家川县消防救援大队
解 读 人:丁宏伟
联系方式:151093866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