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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xrmzf/2023-00173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21-03-09
标  题: 张政办发〔2021〕17号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张家川县第三批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文字号: 张政办发〔2021〕17号 发布日期: 2021-03-12 10:13:06
 
 
张政办发〔2021〕17号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张家川县第三批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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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政办发〔2021〕17号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张家川县第三批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及驻县各单位:
 
  《张家川县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第三批)》已经县政府第9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公布,请抓好贯彻落实。
 
  各承办单位要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及时将本单位承诺事项目录、承诺书范本在政府网站、办事大厅或者服务窗口进行公示。对实行告知承诺书制的证明事项,要将国家法律法规中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对申请人承诺已符合告知条件、标准、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法律责任的,不得再索要有关证明。各部门、各单位要对证明事项分类确定核查办法,认真做好核查工作,确保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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