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张家川县第三批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政策解读-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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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张家川县第三批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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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xrmzf/2023-00120 时间:2021-03-12 10:23:00 来源:  作者:
 

  一、背景依据
 
  根据《甘肃省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20〕15号)和《天水市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天政办发〔2020〕3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提高政府服务能力,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经县政府第9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公布张家川县第三批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43项,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二、主要内容
 
  涉及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民政局等5个单位共计43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
 
  三、具体要求
 
  各承办单位对实行告知承诺书制的证明事项,要将国家法律法规中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对申请人承诺已符合告知条件、标准、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法律责任的,不得再索要有关证明。各部门、各单位要对证明事项分类确定核查办法,认真做好核查工作,确保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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