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政办发〔2021〕9号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下达2021年农业保险任务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县属及驻县相关单位:
为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障乡村产业发展,按照农业保险“二上二下”申报要求,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农业保险任务的通知》(甘农财发〔2021〕3号)文件精神,为了按时高质量全面完成2021年全县农业保险工作任务,有力有效防范自然和市场风险,助推“牛羊菜果薯药”等特色产业稳定发展,保障农户种养收入稳定,努力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为促进农业现代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保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尽快组织开展入户承保工作。各乡镇要按照文件要求,全力配合保险承办机构做好入户签单承保工作,确保在3月20日前全面完成苹果、樱桃、花椒、核桃、乌龙头等开花类作物承保到户工作任务,切实降低早春低温冻害风险。在实际承保工作中,要优先落实已脱贫建档立卡户、边缘易致贫户和脱贫不稳定户的农业保险承保工作, 在此基础上再向其他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扩展,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农业产业发展,保障农户稳产增收。
二要认真落实“一户一保”工作要求。各乡镇要按照《甘肃省2021-2023年农业保险助推乡村振兴实施方案》,配合保险承办机构全面落实“一户一单、一户一保、一户一赔”工作要求,切实做到“以户为单位”出具保单。同时,按照“能保尽保、愿保必保”的原则,在做好中央和省级保险品种承保工作的基础上,抓好“一县一(多)品”承保工作,力争实现农业保险“对有投保意愿贫困户的主要增收产业全覆盖”,为特色产业稳定发展和贫困户稳步脱贫提供保险保障。
三要明确职责和任务。各乡镇要盯紧落实各保险品种的保险责任,督促保险承办机构做好农业保险承保工作,切实维护好参保农户的合法权益。保险承保机构要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感,提高政治站位,严禁擅自变更保额和费率,要依法依规开展农业保险防灾防损、查勘定损、承保理赔等工作,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保险服务。同时,要加强基层保险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保险工作台账管理和公示公开制度,确保“五公开、三到户”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四要强化保障和监督。各乡镇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开展农业保险工作的相关政策,及时跟进本区域内农业保险工作的推进情况,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会同相关部门,督促保险承办机构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解决,确保工作顺利实施。
五要加大宣传力度。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和保险承办机构要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纸以及新媒体等手段,向广大农户、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特别是贫困户宣传普及农业保险知识和政策,提高其对农业保险助推脱贫攻坚政策的知晓度,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参保意识,引导其积极参加农业保险。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