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形成过程。按照《甘肃省农业农村厅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农业保险任务的通知》(甘农财发〔2021〕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根据各乡镇摸底情况,以县政府办公室文件的形式下发各乡镇、相关部门贯彻执行。
二、主要内容
按时高质量全面完成2021年全县农业保险工作任务,有力有效防范自然和市场风险,助推“牛羊菜果薯药”等特色产业稳定发展,保障农户种养收入稳定,努力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为促进农业现代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保障。
三、具体要求。
一是按照文件要求,各乡镇全力配合保险承办机构做好入户签单承保工作,确保在3月20日前全面完成苹果、樱桃、花椒、核桃、乌龙头等开花类作物承保到户工作任务,切实降低早春低温冻害风险。在实际承保工作中,要优先落实已脱贫建档立卡户、边缘易致贫户和脱贫不稳定户的农业保险承保工作, 在此基础上再向其他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扩展,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农业产业发展,保障农户稳产增收
二是保险承保机构要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感,提高政治站位,严禁擅自变更保额和费率,要依法依规开展农业保险防灾防损、查勘定损、承保理赔等工作,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保险服务。同时,要加强基层保险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保险工作台账管理和公示公开制度,确保“五公开、三到户”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