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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xrmzf/2023-00067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21-03-03
标  题: 张政发〔2021〕16号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十七批取消和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发文字号: 张政发〔2021〕16号 发布日期: 2021-03-04 15:28:27
 
 
张政发〔2021〕16号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十七批取消和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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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政发〔2021〕16号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第十七批取消和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及驻县各单位: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十四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甘政发〔2020〕63号)和《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十一批承接和取消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天政发〔2021〕3号)文件精神。为持续深化“接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经县政府第9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决定取消和调整行政许可事项4项。其中取消行政许可事项3项,取消部分审批内容行政许可事项1项。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各乡镇、各部门要抓紧做好取消和调整事项的贯彻落实工作,及时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进一步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防止出现管理真空。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改革措施,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材料、压缩审批时限、减少跑动次数,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切实增强市场主体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张家川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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