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稳就业、保就业重大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提升优化营商环境,以创业带就业,以就业促增收,根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社〔2018〕67号)、《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甘财社〔2019〕3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申领2024年一次性创业补贴资金办理事宜公告如下,请符合申领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
一、补贴对象
在县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脱贫户和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工商登记注册时间在2020年1月1日之后)
二、 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三、申报程序
(1)提交申请:符合条件的各类经营主体向县人社局提出申请, 提交相应材料并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审核公示:人社局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将符合扶持条件的各类经营主体在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3)核拨资金: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人社局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创业人员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账号和户名必须与创业者本人提交的资料姓名一致)。
四、申报资料
(1)张家川县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申请表(附件1);
(2)营业执照、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社保卡复印件;
(3)《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脱贫户提供脱贫户身份证明,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困难人员认定表,返乡入乡创业人员提供返乡创业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证明材料,具备其中一项即可:在外务工社保缴费记录、住房公积金缴费记录、务工期间6个月以上银行工资流水或经营流水等证明材料);
(5)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6)经营店铺门头和室内照片各一张,以企业申报的人员还需提供半年以上银行流水。
五、申报方式
1.申报地点:张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楼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申报时间:2024年8月28日-9月5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政策咨询电话:0938-8879308
附件1.张家川县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认定表
附件2.个人真实性承诺书
张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