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体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微信公众号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示公告 >> 正文
张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领2024年一次性创业补贴资金的公告
字号:[ ] 【下载Word】 【下载PDF】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www.zjc.gov.cn 时间:2024-08-27 15:07:09 来源:张家川县人社局  作者: 编辑:人社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稳就业、保就业重大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提升优化营商环境,以创业带就业,以就业促增收,根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社〔2018〕67号)、《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甘财社〔2019〕3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申领2024年一次性创业补贴资金办理事宜公告如下,请符合申领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

、补贴对象

在县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脱贫户和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工商登记注册时间在2020年1月1日之后)

二、 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三、申报程序

(1)提交申请:符合条件的各类经营主体向县人社局提出申请, 提交相应材料并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审核公示:人社局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将符合扶持条件的各类经营主体在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3)核拨资金: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人社局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创业人员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账号和户名必须与创业者本人提交的资料姓名一致)。

四、申报资料

(1)张家川县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申请表(附件1);

(2)营业执照、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社保卡复印件;

(3)《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脱贫户提供脱贫户身份证明,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困难人员认定表,返乡入乡创业人员提供返乡创业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证明材料,具备其中一项即可:在外务工社保缴费记录、住房公积金缴费记录、务工期间6个月以上银行工资流水或经营流水等证明材料);

(5)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6)经营店铺门头和室内照片各一张,以企业申报的人员还需提供半年以上银行流水。

五、申报方式

1.申报地点:张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楼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申报时间:2024年8月28日-9月5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政策咨询电话:0938-8879308


附件1.张家川县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认定表

附件2.个人真实性承诺书


张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7日

 

网站标识码:6205250002  备案号:陇ICP备12000553号-1  甘公网安备 6205250200010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62120230072

版权所有: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主办: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张家川县张家川镇阿阳大道168号张家川县行政中心3楼  

电话:0938-7886150  投稿邮箱:zjctougao@163.com  网站地图

实名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