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红十字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负责贯彻执行红十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全县红十字工作的改革与发展。拟订全县红十字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 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组织指导救灾捐赠。
3. 负责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推进慈善事业的发展。
4. 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天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成立张家川县红十字会的批复》(天市编办发〔2008〕92号)精神,成立张家川县红十字会,正科级建制,列入张家川县社会团体序列,核定事业编制3名,其中设专职副会长(正科级)1名,经费实行全额拨款,列入县财政预算。
二、红十字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收入总计为37.0817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37.0817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37.0817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13.0905万元,增长35%,主要是办公经费和应急救护培训资金增加的原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度相比较无变化。
3.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较上年度相比较无变化。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是公费医疗拨款、资产出租收入、投资收益以及存款利息等。较上年度决算数相比较无变化。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较上年度决算相比较无变化。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红十字会支出为37.0817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37.0817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11.1765万元,增长30%,主要是人员经费及办公经费有所增加的原因。
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相比较无变化。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度,红十字会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7.081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0905万元,增长3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081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0905万元,增长3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较无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红十字会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7.081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0905万元,增长35%;完成年初预算2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新增了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活动资金,支出相对增加了。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3342万元,主要用于工会经费(扶贫832平台采购农副产品),完成年初预算100%。
2.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与上年度相比较无变化。
3.教育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与上年度相比较无变化。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747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工资及本单位办公费,完成年初预算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支出相对增加了,办公经费也增加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红十字会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0817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31.74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1.388万元、津贴补贴9.2552万元、奖金0.877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220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3万元、医疗费、奖励金4万元、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5.34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3012万元、印刷费1.008万元、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万元、邮电费0.2563万元、取暖费0.5126万元、物业管理费、差旅费0.0945万元、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0.0779万元、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0.0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较无变化。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较无变化。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增加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较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较无变化。
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较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较无变化。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与上年同期相比较无变化。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405万元,比上年增加4万元,增长75%。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新增加了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活动经费3万元,以及红十字会扶贫济困活动资金也有所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较增加了1.008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红十字基金会捐赠五菱一辆,用于搞培训时候拉模拟人等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为:良。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万元,执行数为6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1年张家川县红十字会扶贫济困活动共救助128人次,每人平均1袋面粉和1桶油,累计支付红十字会扶贫济困活动资金3万元。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旨在加强红十字青少年运动、普及应急救护和传染病防治知识,进一步提高全县人民及教育系统广大师生生命健康意识和应急救护的能力,累计支出3万元,合计6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存在的问题:一是扶贫济困活动补助资金筹集有限。本级政府投入和社会捐赠资金十分有限,所以扶贫济困活动救助始终只能在低标准、低水平上徘徊,不能全力提高救助水平。救助比例、救助封顶线和较低的救助水平对于有特困户来说只是杯水车薪,难以解决根本问题。二是政策宣传不够深入。尽管政府和红十字会每年通过媒体和基层工作人员做了大量的扶贫济困活动救助宣传工作,群众有一定程度的了解,但从总体来看,扶贫济困救助宣传工作尚未普及,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程度还不是很高,政策宣传面还不是很广,政策宣传力度还不够深入,政策宣传缺乏多样性。三是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此活动针对应急避险、志愿者服务等都有任务,是红十字会的经常性工作,目前在服务全县大局,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的引领示范与辐射作用还不够明显。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科学测算资金,制定合理有效的资金收支方案,提高资金使用率,切实提高救助水平,使我县的扶贫济困活动制度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真正起到“雪中送炭”的作用,让困难群众生活有保障。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形式的宣传手段,让扶贫济困活动政策和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家喻户晓,使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
红十字会扶贫济困活动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张家川县红十字会扶贫济困活动救助经费投入合理、政策执行有力、资金落实到位、资金使用规范透明、对项目的监督及时准确。经绩效评价工作组一致认为,2021年度我县扶贫济困救助专项资金使用合理、效果显著,绩效评价得分为90分。
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活动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张家川县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经费投入合理、政策执行有力、资金落实到位、资金使用规范透明、对项目的监督及时准确。经绩效评价工作组一致认为,2021年度我县应急救护培训专项资金使用合理、效果显著,绩效评价得分为90分。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通过县级财政拨付预算单位的当年财力安排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包括财政清理回收的存量资金重新安排拨付到预算单位的资金。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附件2: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附件3: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附件10:2021年部门决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11:2021年部门决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