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切实明确各乡镇、各部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职责,保障辖区内高效、有序应对突发森林草原火灾处置工作,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按照“火怎么防怎么打,预案就怎么编”的思路,及时组织修订了《张家川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3月10日,国务委员王勇在全国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上,明确要求各地加快完善《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建立分级响应机制,逐一细化应急措施,建设更加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结合我县当前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新要求和新任务,急需对原有《张家川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实行)》进行修订,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二、主要法规、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甘肃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天水市预防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三、主要内容
《黑河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森林草原火灾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应急管理的副县长任总指挥,县人武部、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任副总指挥,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及驻县各单位、各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指挥部及办公室日常工作。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全县森林草原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研究、解决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中的重大问题;根据火灾应急处置要求,统一调度全县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物资等应急保障资源;统一协调驻县部队、武警、消防部队以及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森林扑火救灾。
2、森林火灾的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由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应急管理、自然资源、气象等会商,制作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信息,报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博、收集短信等渠道,及时向预警乡镇和相关部门发布预警信号。
3、森林草原火灾的应急响应机制和措施
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根据森林草原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原则,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组织采取扑救火灾、转移安置人员、救治伤员、保护重要目标、维护社会治安和善后处置等措施,确保火灾扑救过程中应急响应及时,措施到位。
4、资金、物资和技术等保障措施
建立健全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物资储存、紧急调拨和紧急配送制度。做好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存,紧急生活必需品应急管理等工作,确保应急救援物资充裕,保障灾民日常生活需求。县财政在年度预算中列入一定额度的森林草原火灾扑救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用于应急救援信息化建设、专业应急队伍建设、应急救援物资补充、应急救援科研成果转化等,当年结余资金自动转入下年度。全力保障森林草原火灾扑救资金筹措和拨付。
5、灾后处置
包括火案查处、火灾评估、灾民安置和奖励与责任追究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