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财发〔2026〕22号
张家川县财政局
关于张家川县2026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的批复
各乡(镇)人民政府:
按照《甘肃省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办法》(甘财农〔2023〕177号)、《甘肃省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工作指南》(甘财农〔2023〕180号)和《张家川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张家川县2026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张财发〔2026〕21号)的文件要求,通过对各乡镇报送的2026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项目库中精心筛选,并与各乡镇对接,对农综项目中需要实施的小型水利工程及村内小巷道硬化部分进行实地核实,经县政府第127次专题会议审定通过,确定今年实施村内美化亮化项目、小型水利工程、小巷道硬化项目共30个,项目总投资2753.4万元,其中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资金1835.58万元,筹资筹劳资金917.82万元。
村内美化亮化项目计划在张家川镇赵川村、闫家乡陈庙村等8个乡镇11个行政村实施太阳能路灯1235盏,投资估算494.03万元,其中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资金329.35万元,筹资筹劳164.68万元;小型水利项目计划在恭门镇袁河村、仁湾村实施,投资估算405.35万元,其中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资金270.23万元,筹资筹劳资金135.12万元;小巷道硬化项目(含单村供水村)计划在闫家乡王坪村、木河乡高山村等11乡镇16个行政村实施,投资估算1854万元,其中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资金1236万元,筹资筹劳资金618万元。
请各乡(镇)严格按照批复内容和实施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合理安排,严格规范项目建设程序,着力抓好项目建设质量,严把项目建设工期,保质保量完成2026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建设。
特此批复。
张家川县财政局
2026年3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