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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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编号 | 202606020036038FED2 | ||
| 标 题 | 我要反映咱们县农村饮水收费不合理的问题。 | ||
| 留言时间 | 2026年06月2日 | ||
| 留言内容 | 尊敬的领导: 我县依据张政发〔2015〕119号文件,对农村饮水实行每月2.5吨保底收费,用水不足也要按2.5吨计费。 当前农村多为留守老人,用水量普遍偏少,节水的老人反而要多交水费,既加重了群众负担,又违背国家节约用水政策,变相鼓励浪费,政策明显不合理。 恳请相关部门取消保底水费,实行按实际用水量收费,让水价公平合理,切实维护老百姓的切身利益。 反映人:汪鹏程 日期:2026年6月2日 | ||
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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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状态 | 已处理 |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6月2日在《县委书记、县长留言板》反映的“我要反映咱们县农村饮水收费不合理的问题”已收悉,感谢您对水务工作的关心。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水务局核查研究。现将有关情况向您回复如下: 张家川县农村供水实行基本水费加计量水费的两部制水价机制。根据《甘肃省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条例》制定的《张家川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中明确了收费办法和标准,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当用水总量不足工程设计供水量的50%时,管理单位执行基本水费(当用户每月用水量不足2.5吨,按2.5吨标准水价计收,超过2.5吨时,按实际用量计收)和年预收水费制度,按年为收费周期,收清本年度水费后并预收下年度水费。” 张家川县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涉及全县250个行政村6.01万户30.89万人,工程建设按照全县总人口进行设计施工。集中供水工程建设代价大,后期运行管理难度更大,保稳保供非常困难。如您所知,张家川县务工人员占全县总人口的三分之一,农村当前常住人口多为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根据多方调研最终确定农村普通家庭年内保底水量为30吨。为了方便留守人员缴费,县政府制定的《张家川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以年为单位收取水费是保障工程良性运行、保障留守家庭正常稳定供水的最贴合县情的收费方式。 随着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标准的提高,水冲式厕所、全自动洗衣机、太阳能热水器等标志着生活标准提升的基础设施设备入驻普通家庭,30吨保底水量已逐渐不能满足家庭年内用水量的基本要求。供水单位也在积极探索调试供水计量设施的更新,但因张家川县地处山区,供水设施以地埋建设为主,农村供水工程户内计量设施均安装在地下1.2米处,我们在温度较适宜的部分镇村试安装了物联网水表,经过试运行效果并不好,物联网水表不但价格高且防冻能力差,并不适合当前农村供水工程。我们抽不出人力每天去户内进行抄表收费,出于安全考虑也不能让留守老人每月到收费点进行缴费,实践证明年收费方式是最适合张家川县县情的水费收缴方式,您所提出的计量收费方式当前我们还不能实现,在此我们深表歉意! 县委县政府也在积极推进加快城乡供水一体化进程步伐,待完成全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后将对全县水费收缴方式进行变革。在此期间对您提出的意见建议我们也将记入群众急难愁盼事件列表,作为供水工程头等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上报上级部门。 因您未预留联系方式,不能当面跟您进行沟通解释。如您还有其他疑问,请您拨打我局电话0938-7884005反映,我局工作人员会第一时间为您解答。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张家川县水务局 2026年6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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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单位 | 张家川信箱 | ||
| 办结时间 | 2026年06月0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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