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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编号 | 202605250033DE9B3C6 | ||
| 标 题 | 西城中学拖欠材料款 | ||
| 留言时间 | 2026年05月25日 | ||
| 留言内容 | 尊敬的何书记: 我是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昊建建材销售有限公司负责人马继忠,我司系本地中小微企业。2021年起,我司先后给张家川县西城中学、西城幼儿园、西城小学项目供应砂石料。经结算,甲方甘肃第九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至今拖欠我司砂石料款218万元,长达两年未付。 我司多次催要无果,目前企业资金链断裂,农民工工资、材料款无力支付,工人讨薪情绪激烈,企业濒临倒闭,已严重影响生产经营和社会稳定。 国家明令严禁拖欠中小企业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现恳请何书记高度重视,责成相关部门立即督办,责令欠款单位限期付清全部欠款,救救我们小微企业,保障农民工血汗钱,维护我县良好营商环境! 投诉人: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昊建建材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继忠 日期:2026年5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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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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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状态 | 已处理 |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民: 您好!您留言反映西城中学项目拖欠材料款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对项目建设主体、资金拨付及履约情况进行核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查,您反映的问题所涉三个项目建设主体不同,权责划分清晰,款项支付及纠纷归属情况具体如下: 一是西城幼儿园、西城小学项目。两个项目由我局负责建设,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甘肃第九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建设期间,我局严格按照施工合同、工程进度及财政拨付规定,足额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全面履行建设单位付款责任。目前,我局与该施工单位在上述两个项目中款项均按合同约定及支付要求,足额支付了工程款。您所反映的西城中学拖欠材料款问题,属于您企业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之间的合同经济纠纷,与县教育局无权责及债务关联。 二是西城中学项目。该项目建设主体为县城投公司,并非县教育局。项目于2023年竣工移交教育部门使用,项目招投标、施工管理、资金拨付、结算履约等全部建设工作均由县城投公司负责,我局未参与项目建设及资金结算工作,与该项目及施工单位无任何权责、债务关系。 我局充分理解您企业因欠款未收回造成的经营困难以及农民工薪资兑付压力。我局将本着为民解忧的原则,积极协助对接县城投公司及相关主管部门,由县城投公司督促施工单位主动与您对接协商,推动欠款问题妥善处置。 建议您妥善整理租赁合同、结算单据、对账凭证及沟通记录等相关资料,通过协商调解、法律诉讼等合法途径依法维权,切实保障企业及务工人员合法权益。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强教育基建项目履约监管,督促各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工程款、材料款及农民工工资支付要求,规范项目建设管理秩序,全力维护我县良好营商环境。 感谢您对我县教育项目建设工作的监督与理解!
张家川县教育局 2026年6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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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单位 | 张家川信箱 | ||
| 办结时间 | 2026年06月1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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