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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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编号 | 7009426R/2018-0624 | ||
| 标 题 | 尊敬的陈书记:你好,我反映的是残疾人的补 | ||
| 留言 人 | 小* | ||
| 留言时间 | 2018年06月24日 | ||
| 留言内容 | 尊敬的陈书记:你好,我反映的是残疾人的补助问题,木河乡平王村的残疾人,2017年与2018年残疾人的补助没有发放,问残联说把钱拨付到乡里,然后问包村的说残疾人肢体残疾一级、二级没有低保,不能发放,麻烦陈书记过问一下。 | ||
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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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状态 | 已处理 | ||
| 回复内容 | 张家川县木河乡人民政府
村民马先生:关于马先生反映坪王村残疾人补助问题的答复 您好!您于2018年6月25日在12345市长热线上反映未享受到残疾人补贴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残疾人补贴包括两项: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及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统称为残疾人“两项”补贴。2017年以前,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标准为残疾等级一级和二级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针对低保户及其他特殊的家庭收入较低的困难残疾人。2017年开始,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标准为一级的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和二级智力、精神残疾的残疾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标准为享受一二类农村低保的残疾人。 经调查,你户家庭人口5人,主要劳动力2人,全家长期在外务工,父亲马国俊与母亲马秀英现在北京拉面馆务工,你现在新疆乌鲁木齐任大学生村官,配偶在新疆医院上班,家庭年人均纯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为财政供养人员,不能享受农村低保户政策。按照天政发[2016]99号文件精神要求(2016年9月22日发文),不能将你母亲马秀英纳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保障范围。由于你母亲马秀英为肢体二级残疾,不属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保障范围。因此,从2017年开始停止发放你母亲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张家川县木河乡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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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单位 | 张家川信箱 | ||
| 办结时间 | 2018年06月24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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