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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编号 | 1193522U/2018-0605 | ||
| 标 题 | 尊敬的领导,我是下仁村,村民,划分新农村 | ||
| 留言 人 | 马** | ||
| 留言时间 | 2018年06月5日 | ||
| 留言内容 | 尊敬的领导,我是下仁村,村民,划分新农村,我交了两个院的钱,5,8000千元,现在扶贫项目按一户报上去的,请问一户去哪里了,给什么人填上了,找村上,村干部说我们是一家人,一个户,我是两个户,2016分开的,一户按照新农村建设,另一给我按照同步搬迁了, | ||
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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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状态 | 已处理 | ||
| 回复内容 | 张家川县张家川镇人民政府
关于网民“马小龙”反映下仁村易地搬迁项目等问题的答复
网民“马小龙”:
您好!您于6月1日在《县委书记县长留言板》上反映下仁村易地搬迁项目的问题已收悉,经镇村两级干部走访调查,现答复如下:
2013年下仁村三、四组因山体滑坡,属地质灾害频发区,已不适宜群众居住,为此,村“两委”班子和镇政府计划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同年向县发改局申报立项。2014年初,村“两委”班子和村民代表多次召开会议,对项目实施进行商议,在做好宣传发动的基础上,依法征收下仁村群众土地23亩,确定每户缴纳宅基地款28000元,由涉及的项目农户筹集。你户缴纳2户宅基地款56000元,但在2014年你家是一户,2016年才分户,所以只能享受一户易地搬迁,一户同步搬迁,所以该享受的政策你家已全部享受。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张家川县张家川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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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单位 | 张家川信箱 | ||
| 办结时间 | 2018年06月0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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