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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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编号 | 202606170040C285E00 | ||
| 标 题 | 县医院 | ||
| 留言时间 | 2026年06月17日 | ||
| 留言内容 | 关于张家川县医院病人马主麻事件 医院并没有做出相应处理 让我们通过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明确责任 但是又不说去哪做院方认可 依旧推脱责任 恳请县领导能够给予帮助解决此事 | ||
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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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状态 | 已处理 |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友 : 一、事件前期处置回顾。患者马某某于2026年4月9日因消化道出血、贫血、癫痫等病症入住县第一人民医院急诊科,4月10日凌晨在病区卫生间突发癫痫发作,经现场急救后检查确诊腰椎多处骨折,当日家属自行转至上级医院治疗。自4月15日起,家属多次向医院提出经济赔偿诉求,4月20日县卫健局组织医患双方现场沟通,就诊疗经过、病房设施、风险告知等情况逐项解释说明,双方赔偿诉求分歧巨大;后续卫健局联合医院负责人赴患者所属乡镇,依托乡、村两级组织再次沟通,两次均明确建议您方通过正规司法鉴定、司法诉讼途径划分责任,但家属未选择法定维权渠道。二、针对您提出 “未告知司法鉴定地点、院方推脱责任” 问题的说明。1.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并非由医院指定机构,您可登录司法部官网司法鉴定查询通道、国家司法鉴定名录网,选择具备法医临床鉴定、医疗损害鉴定资质的备案机构,所有公示机构均为法定合规机构,鉴定结果具备法律效力。后续我局将安排专人全程协助您调取医院全套封存病历、诊疗记录、监控视频等佐证材料,保障鉴定所需资料完整提供。2.不存在院方刻意推诿责任情况。本次事件中,医院病区卫生间铺设防滑地砖、张贴防跌倒警示标识,入院时已完成跌倒、癫痫发作风险评估并经家属签字确认;患者伤情系卫生间癫痫突发抽搐过程中造成,医疗机构现场急救流程符合诊疗规范。医患双方对损害成因、医院是否存在过错、过错占比争议较大,仅凭医患口头协商无法客观界定责任,这也是卫健局多次建议鉴定的核心原因,并非医院推脱赔偿。若司法鉴定结论认定医院存在诊疗、管理过错,医院将严格按照鉴定结论主动赔偿;若双方协商不成,可凭鉴定报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依法判定赔偿金额。 三、下一步协调措施。医患纠纷处理严格遵循法治途径,司法鉴定是公平划分责任的关键依据,不存在医院单方面规避责任的情形。后续如您有相关疑问,可前往县卫健局现场咨询法治途径,我们将全程跟进协调,切实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感谢您对我县医疗卫生工作的监督与理解,我们将持续优化医患纠纷处置流程,提升群众沟通服务水平。 张家川县卫生健康局 2026年6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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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单位 | 张家川信箱 | ||
| 办结时间 | 2026年06月2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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