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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编号 | 2026041000800D155C2 | ||
| 标 题 | 房子翻建审批 | ||
| 留言时间 | 2026年04月10日 | ||
| 留言内容 | 本人杨安邦,系上川村人,户口簿仅本人1人,为独立一户,无其他情形。本人房屋及院落权属清晰、无争议。房屋现状:老旧破损,存在安全隐患,不适合居住,确需原址翻建。符合“一户一宅”法律规定,户籍、权属、身份均合法有效; 此前已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以家庭成员意见不一致、张川镇领导不同意为由,坚决不依法进行初审上报。根据相关规定,家庭内部纠纷并非不予审批建房的法定事由,特向县领导求助。 恳请县领导督促相关单位核查并审批本人建房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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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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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状态 | 已处理 |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杨先生,您好! 您于2026年4月21日在《县委书记、县长留言板》反映的“关于上川村4组村民房屋修缮申请”的有关问题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县工作的关心,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张家川镇核查研究,现将有关情况向您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您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张家川镇及上川村“两委”组织工作人员在现场走访调查中发现,您户存在严重家庭矛盾,您兄长认为家庭财产划分不均,坚决不同意您在原址翻建房屋,且多次到村委会及镇政府反映情况,明确表示若问题未解决将阻止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农村宅基地审批需充分尊重家庭成员意愿,保障户内成员合法权益。鉴于您户目前家庭矛盾突出,未能就宅基地使用及房屋翻建达成一致意见,村委会暂缓初审上报,旨在为你们提供充分的沟通协商时间,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待您家庭矛盾化解,且家庭成员意见统一后,村委会将按照相关程序依法依规对您的申请进行初审上报。若在调解过程中遇到困难,可随时向村委会提出调解申请,我们将竭诚为您排忧解纷,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据此,镇村干部未发现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2026年4月23日,已现场向您反馈办理结果,您对答复基本满意。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对您造成的不便请您谅解,欢迎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张家川镇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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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单位 | 张家川信箱 | ||
| 办结时间 | 2026年05月0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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