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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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编号 | 202601290020CBEBBB5 | ||
| 标 题 | 阳光水岸门口 | ||
| 留言内容 |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阳光水岸小区住户,阳光水岸小区大门建成以后,小区一期住户全部正门口出入,小区对面也新开了几家超市,饭店。平时门口很多人要穿过阿阳大道去对面,大路上车流量也大,门口缺少斑马线和减速提示标志,存在安全隐患,特别是一些小孩过马路更危险,希望能在阳光水岸小区正门口设置斑马线和减速标志,这样能更安全一些。 | ||
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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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状态 | 已处理 |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民: 您好!您于2026年1月29日留言反映的“希望在阿阳大道阳光水岸小区正门路段施划斑马线增设减速标志”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事业工作的关心。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核查研究。现将有关情况向您回复如下: 收到建议后,我队及时组织人员现场核查研究,按照《GB5768.3-200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规定要求,我队已经完成了第一阶段需求来源与受理、现场踏勘与数据采集等前期工作。勘查后初步认为,该路段有安装行人过街斑马线的必要,现阶段正在开展可行性论证工作,待论证结束,将按照《政府采购法》的流程严格实施。另外,减速提示标志在该路段前后20米处均已安装。 感谢您对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希望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张家川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2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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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单位 | 张家川信箱 | ||
| 办结时间 | 2026年02月04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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