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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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编号 | 20260427003B6B30EB4 | ||
| 标 题 | 县医院事件 | ||
| 留言时间 | 2026年04月27日 | ||
| 留言内容 | 县医院事件 患者马主麻在县医院摔伤各个部门未做出回应 望领导重视 | ||
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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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状态 | 已处理 |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友 : 您好!您于4月20日在《县委书记县长留言板》上反映张家川县第一人民医院相关问题已收悉,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我局进行核查,县卫健局已与当事人联系,诉求人要求解决马某某(马**,男,53岁,身份证号:620525197204******)相关纠纷,现答复如下: 一、事件基本情况 患者因"上腹部隐痛黑便2月,头昏,心悸伴乏力2天"于2026年4月9日08时49分入住急诊科。患者既往有癫痫病史约30年,平素癫痫发作间隔不等。约20天前曾就诊于西京医院诊断为:癫痫,予以左乙拉西坦片等控制病情。门诊检查提示轻度贫血,入院诊断:1.消化道出血原因待查 1)胃十二指肠溃疡? 2)消化道恶性肿瘤? 2.贫血 3.心悸 4.癫痫。2026年4月10日约06时35分许患者在家属陪伴下前往卫生间,06时37分25秒,家属听到异常后发现患者反锁在卫生间,故从卫生间跑出,呼叫医护人员,值班医护立即前往查看患者,保洁人员用钥匙开门后,患者意识丧失、口吐白沫、肢体抽搐、口角有咬伤流血,考虑为“癫痫发作”,之后医护人员在卫生间对患者做出了初步的急救处理。意识逐渐清晰后自诉后背部疼痛不适,行相关检查提示:腰椎多处骨折,请相关科室会诊明确诊断后,向家属交代病情,家属要求转院,于下午17时14分自行离院,自行前往上级医院就诊。 二、核查处理情况 1、县第一人民医院卫生间地砖严格按照医疗区域行业标准建设,病区卫生间均为防滑地板。卫生间醒目位置均有防跌倒标识。该患者入院后依照医院住院病人常规完善了相关风险评估,并由家属签字确认。 2、家属自4月15日前后多次向县第一人民医院医务科投诉,要求经济赔偿。4月20日县卫健局医政股组织医患双方就患方存在的异议进行了解释说明,但患方家属坚持认定为医疗事故,因双方分歧较大,县卫健局建议患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患方不走法律途径,并每天到县第一人民医院门诊六楼办公室吵闹,对工作人员非法录音录像,家属指使小孩在办公室便溺等,严重干扰医院正常工作秩序。4月23日县卫健局医政股及县一院负责人等主动前往患者所在乡镇府,通过乡村两级组织向患者家属转达了我院专题会议的意见建议,再次建议患方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民事争议。 为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建议通过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明确责任,依据鉴定结果协商或向法院提起诉讼。县卫健局将督促医院提供完整病历及相关资料,确保公平公正。感谢对卫生健康工作的监督支持,我们将持续规范诊疗服务,妥善处理纠纷。
张家川县卫生健康局 2026年4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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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单位 | 张家川信箱 | ||
| 办结时间 | 2026年05月0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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