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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编号 20260326005F5F80381
标  题 张川供暖时间能不能延长至清明后
留言时间 2026年03月26日
留言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 最近气候不稳定,时至清明,阴雨天气较多,能否将供暖时间延长至清明节后?
办理情况
办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

您好!

2026326日在《县委书记、县长留言板上反映最近气候不稳定,时至清明,阴雨天气较多,能否将供暖时间延长至清明后问题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张家川县住建工作的关心。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张家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查研究现将有关情况向您回复如下

经县住建局工作人员核实,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根据《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供热用热管理条例》规定,我县法定供暖期为每年111日至次年331日 ,供暖期是5个月。因我县地处山区,气温较天水市其他县区偏低,原定停暖时间(331日)已属全市最迟停暖时间,已不能再延续供暖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张家川县住房和城乡建

                              202641

回复单位 张家川信箱
办结时间 2026年04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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