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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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编号 | 20260326005F5F80381 | ||
| 标 题 | 张川供暖时间能不能延长至清明后 | ||
| 留言时间 | 2026年03月26日 | ||
| 留言内容 | 尊敬的领导,您好! 最近气候不稳定,时至清明,阴雨天气较多,能否将供暖时间延长至清明节后? | ||
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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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状态 | 已处理 |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于2026年3月26日在《县委书记、县长留言板》上反映“最近气候不稳定,时至清明,阴雨天气较多,能否将供暖时间延长至清明后”的问题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张家川县住建局工作的关心。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张家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查研究,现将有关情况向您回复如下: 经县住建局工作人员核实,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根据《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供热用热管理条例》规定,我县法定供暖期为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 ,供暖期是5个月。因我县地处山区,气温较天水市其他县区偏低,原定停暖时间(3月31日)已属全市最迟停暖时间,已不能再延续供暖。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张家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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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单位 | 张家川信箱 | ||
| 办结时间 | 2026年04月0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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