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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编号 | 20260204005F9D64E41 | ||
| 标 题 | 关于身份证“全国通办”政策在县内的实施问题 | ||
| 留言内容 |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一名张家川县梁山镇的居民,现反映我县在身份证“省内通办”政策上我亲身经历的问题。 具体情况如下:2026年2月3日,本人在县城星月步行街的城关派出所办理身份证到期换领时,被工作人员以“非本镇户籍”为由拒绝,要求我必须返回梁山镇办理。次日(2月4日),致电张家川县公安局户政大厅(电话:0938-4971673)再次咨询确认,得到的口头答复是:“在张家川县内,居民必须回户籍地派出所办理身份证;只有出了县,才适用‘全国通办’,且最后仍被同样告知回户籍地办理该业务。”这一说法令我深感困惑与不解。因为我在贵平台查询到,张家川县公安局曾于2025年9月3日就同类问题公开答复群众,明确写道:“现已开通‘跨省通办’‘省内通办’等业务”。同一个县,同一项业务,县公安局的公开书面政策与窗口的实际执行(及电话解释)竟完全矛盾。 作为本县居民,我在县内办事反而比去外省市更加受限。为此我深感困惑,这样的执行方式是否与政策相悖呢?对此,我希望能够得到一个明确的答复,身份证到期换领等业务,究竟能否以及如何在县内派出所便捷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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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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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状态 | 已处理 |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留言反映的“关于身份证‘全国通办’政策在县内的实施问题”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县户籍工作的关心。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核查研究。现将有关情况向您回复如下: 经核实,2026年1月24日至2月2日,全市对公安户籍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和维护。2月3日,系统升级完成后正式启用了新系统办理户籍业务。因新系统操作规范有较大变化,业务人员正在加紧学习和熟悉操作流程,又因系统维护期内积攒了较多排队等待人员,户籍设备不稳定等原因。因此在本县区内暂按照户籍管辖区域开展户籍业务办理,暂不能跨区域办理户籍业务。户籍系统未升级改造之前,我县各派出所均严格执行“跨省通办”“同城通办”等各类便民利民措施。待新系统运行成熟以后,将继续逐步开展“跨省通办”“省内通办等各类便民措施。由此为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感抱歉,希您谅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张家川县公安局 2026年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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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单位 | 张家川信箱 | ||
| 办结时间 | 2026年02月24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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