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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
留言编号 202604140101B579426
标  题 和谐家园流浪狗长达一年之余严重扰民投诉无人监管处理
留言时间 2026年04月14日
留言内容
尊敬的书记:
您好!我是和谐家园小区的业主,向您反映小区流浪狗长期严重扰民、多方反映无果的问题。
目前小区内有多只流浪狗成群聚集在我所在的8号楼5单位楼下,每晚持续狂吠吼叫,严重干扰居民正常休息,我长期失眠,精神焦虑,我家还有小学生及老人,身体健康全部已受到明显影响。除此之外,流浪狗还存在攻击路人、传播疫病的安全隐患,威胁小区住户尤其是老人和孩子的安全。
此前我多次拨打12345热线投诉,也多次与物业沟通,但问题始终未得到有效处理,物业存在推诿敷衍的情况,并且让我上交2025年物业费时(物业费我从未拖欠过),只是这次实属无奈之下我想以此要求他们处理流浪狗,可物业让我有本事去投诉,并且不交物业费就不给我交电费,态度极其猖狂!扰民问题愈演愈烈。
无奈之下向您求助,恳请相关部门能够重视民生问题,尽快协调公安、城管、街道等单位,对小区流浪狗进行规范收容处置,督促物业履行管理责任,还我们一个安全、安静的居住环境。
感谢您的关注,盼复!
办理情况
办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于2026415日在《县委书记、县长留言板》上反映“和谐家园流浪狗严重扰民,多次投诉无果、业务态度猖狂的情况下,请求县领导的帮助”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向您回复如下:

和谐家园小区存在流浪犬只夜间活动噪声扰民问题,已多次引发业主投诉。为切实化解矛盾纠纷,我中心已督促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购置捕犬器具开展捕捉工作,目前已成功捕获流浪犬5只。鉴于该小区物业无专业捕捉技术人员指导,且流浪犬只藏匿地点不固定、对工作人员产生戒备心理难以近身捕捉,后续处置工作推进受阻。对此,我中心已要求小区物业及时采集流浪犬只夜间活动影像资料,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申请现场处置。依据《天水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严格管理区内的流浪犬只,可以将其送交犬只留检收容场所或者报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捕捉后送犬只留检收容场所。”同时,业主可自行提供相关影像资料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报案,或将证据材料移交物业由其代为报案,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川县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2026427

回复单位 张家川信箱
办结时间 2026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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