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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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编号 | 2026032000488C43B82 | ||
| 标 题 | 停车费问题 | ||
| 留言时间 | 2026年03月20日 | ||
| 留言内容 | 张家川县委领导的公开信 尊敬的县委领导: 您好! 我是张家川和平家园小区的一名住户,停车收费问题,想通过此渠道向您反映相关情况并提出建议。 和平家园作为我县重要的住宅小区,停车收费问题直接关系到居民的切身利益和生活质量。因为里面住的都是棚户区改造的村民和各个村庄的农民,目前该小区的停车收费标准相对较高,我们带来了一定的经济压力。每月的停车费用150元,对于普通家庭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尤其是在当前经济形势下,这种压力更为明显。 我们理解小区停车管理需要一定的成本投入,但希望收费标准能够更加合理、透明,充分考虑居民的实际承受能力。同时,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对小区停车收费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核,确保收费行为符合相关规定,避免出现不合理收费或乱收费现象。 在此,我们恳请县委领导能够关注和平家园停车收费问题,督促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研究,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停车收费政策,切实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让居民能够安心、舒心地居住和生活。 感谢县委领导对民生问题的关心和支持,期待您的积极回应。 此致敬礼! | ||
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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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状态 | 已处理 |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民,您好! 2026年3月20日,收到您在《县委书记、县长留言板》留言反映关于“和平家园小区停车费用高”的有关问题后,张家川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工作专班,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开展核查,现将核实情况答复如下。 为切实维护和平家园小区广大业主合法权益,张家川镇及东街村和有关部门已对该小区停车服务收费及周边小区收费标准进行全面核查比对,该小区物业按照《张家川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张家川县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细则》的通知(张发改〔2023〕454号)文件精神及相关政策收取停车费。张家县城普通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及收费标准为: 一、车位类别规划的地下停车位(含人防工程); 二、车型类别小型汽车:载重3吨以下(含3吨)载客9座以下(含9座); 三、计费方式:业主包月≤150元,临时停车收费标准:1小时以内2.00元,超过1小时每增加1小时加收1.00元,连续停放24小时累计收费不超过15元; 四、9座以上乘座车,计费方式业主包月收费标准≤200元,其中车辆停放费用20%,车位使用(租赁)费用80%; 五、相关说明:1.车位已全部售出、出租、附赠的,不应再安排临时停放;2.临时停车半小时不收费,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超过24小时重新计时累计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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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单位 | 张家川信箱 | ||
| 办结时间 | 2026年03月3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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