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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编号 | 20260404002820BD70C | ||
| 标 题 | 和谐家园小区管理混乱 | ||
| 留言时间 | 2026年04月4日 | ||
| 留言内容 | 和谐家园小区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长期存在流浪野猫野狗成群结队,随便到处大小便,每天半夜和凌晨狂吠不止,严重影响小区居民生活休息,多次向物业反映置若罔闻;二是小区车辆管理不到位,私家车长期停占消防通道,部分僵尸车长期占用车位,物业不闻不问;三是小区单元楼下长期堆放杂物,存在严重消防火灾隐患,物业监管不力清理不及时。 当前正值全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验收的关键时期,小区管理是检验社区工作和文明创建的重要窗口,请县委县政府切实督促北城社区、和谐家园小区物业公司各司其职,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结合三抓三促和作风建设年活动,做实做细文明创建工作! | ||
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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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状态 | 已处理 |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于2026年4月7日在《县委书记、县长留言板》上反映“和谐家园小区管理混乱”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向您回复如下:(一)关于您反映“流浪犬只夜间噪声扰民”的问题:和谐家园小区存在流浪犬只夜间活动噪声扰民问题,已多次引发业主投诉。为切实化解矛盾纠纷,我中心已督促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购置捕犬器具开展捕捉工作,目前已成功捕获流浪犬5只。鉴于该小区物业无专业捕捉技术人员指导,且流浪犬只藏匿地点不固定、对工作人员产生戒备心理难以近身捕捉,后续处置工作推进受阻。对此,我中心已要求小区物业及时采集流浪犬只夜间活动影像资料,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申请现场处置。依据《天水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严格管理区内的流浪犬只,可以将其送交犬只留检收容场所或者报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捕捉后送犬只留检收容场所。”同时,业主可自行提供相关影像资料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报案,或将证据材料移交物业由其代为报案,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法依规予以处置。(二)关于您反映“小区车辆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张家川镇 (社区)、县交通管理部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县消防救援部门此前已联合对小区内年久报废、占用消防通道的 “僵尸车” 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目前小区内仅留存业主长期闲置停放车辆。我中心已督促小区物业对长期停放车辆逐一联系车主,劝导其将车辆规范挪移至小区边角区域有序停放,并对风化破损的车篷、车衣进行更换,确保车辆停放整齐、外观整洁,防止车衣脱落等问题影响小区环境卫生秩序。(三)关于您反映“小区单元楼下堆放杂物”的问题:县住房中心、张家川镇(社区)、县消防救援部门已多次联合开展住宅小区楼道堆放杂物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但小区部分业主配合度不高、整改后问题反复反弹,小区物业多次上门劝导仍收效甚微。为切实保障消防疏散通道与安全出口畅通,严守消防安全底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我中心已督促小区物业对拒不整改的业主及时固定留存影像资料,形成书面情况报告报送县消防救援部门,申请依法采取执法处置措施,坚决彻底清理堵塞单元楼道消防通道的各类杂物,全力消除消防安全隐患。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张家川县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2026年4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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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单位 | 张家川信箱 | ||
| 办结时间 | 2026年04月2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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