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
根据《张家川县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张政办发〔2022〕138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刘堡镇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兑付工作,现将《刘堡镇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抓好落实。
刘堡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8日
刘堡镇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刘堡镇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落实兑付工作,积极引导农民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科学施肥用药、推进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等综合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自觉提升耕地地力,扩大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 严格落实党中央关于“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严守 18亿亩耕地红线”的决策部署,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把推进绿色发展融入完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各个方面和全过程。以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种粮积极性,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促进全县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绿色发展,提高我县农业产业竞争力。
二、工作内容
(一)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具有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实际补贴面积以二轮承包面积或确权承包地面积为主。对以作为畜牧养殖场少用的耕地、林地、成片良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对截止2022年底仍未整治到位的撂荒地,尚未进行耕种的撂荒地坚决不予奖补。
(二)补贴资金分配。根据《甘肃省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甘财农一〔2016〕69号)文件要求,省农业农村厅按照“粮食播种面积、近三年粮食平均产量、粮食商品量”三个因素分配我镇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655061.71元 (三年粮食平均产量分配835672.85元,播种面积分配819388.86元)。 根据省市关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要求,以2021年各村粮食播种面积和2019—2021年度三年平均粮食产量计算分配各村的补贴资金。
(三)补贴资金的管理。全镇严格按照财政部等8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办[2020]37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20]13号)和《中共张家川县委办公室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川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资金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县委办发[2020]4号)文件要求,补贴资金全部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系统发放到农户“一卡通”。
(四)补贴面积和粮食产量的核实。各村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工作专班,分片包干,对耕地使用情况摸排清查,做到数据精准,严格核实上报面积,按照惠民资金管理系统要求认真填报,不得虚报、漏报。
(五)资料上报。各村应在收到本《方案》后尽快组织村“两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开展工作。同时严格按照惠民资金管理系统工作流程填报系统,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向镇政府签写承诺书对上报资料内容真实性负责。镇政府审核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在资金全部发放完成后要及时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上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各村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加强与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刘堡信用社等部门的衔接。结合各自实际,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明确时间节点、责任主体、具体要求、发放程序和保障措施等,做好补贴发放工作。
(二)规范发放流程。各村作为补贴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采集、维护、更新补贴对象基础信息,开展补贴对象评定、调查摸底等基础性工作,严格核实上报面积,编制补贴发放花名册;要严格落实补贴资金发放公开公示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公示补贴政策及资金发放情况。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应在本村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提高补贴资金发放的透明度。
(三)加强政策宣传。此次补贴工作涉及农户众多、时间紧、任务重,各村要引导村组干部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广播、电视、新闻媒体等方式开展补贴政策宣传和解读,提高政策知晓率,为补贴政策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