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政发﹝2023﹞21号
刘堡镇人民政府
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3年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预防和杜绝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为切实做好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确保我镇城乡公共卫生安全、筑牢动物防疫屏障、确保畜牧业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按照动物疫病防控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认真做好2023年春季动物防疫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全面做好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应免则免”、“月补针免疫”相结合的防疫工作制度,确保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80%以上,耳标佩戴率、免疫建档达100%。切实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针不漏标,一畜一针一耳标的动物免疫目标,同时做好羊梭菌病、羊痘、炭疽、牛出败、牛气肿疽、鸡新城疫、等其他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保证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
二、工作措施
按照镇党委镇政府的安排部署,全镇免疫工作从3月11日正式启动,至4月30日全面结束。一是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3年度我镇春季防疫不再整村推进,各村防疫工作由各村组织开展,具体防疫工作由村级防疫员负责,镇畜牧站包村干部负责技术指导、物资发放、各类报表的收集上报等工作;二是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要积极配合村级防疫员做好春防工作,做好动物春季防疫工作宣传、畜禽饲养摸底调查工作;三是散养户由镇畜牧中心包村技术人员配合村级动物防疫员负责强制免疫,规模养殖场通过签订《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协议书》,由镇畜牧中心技术人员进行指导,自行免疫;四是做好耳标佩戴、免疫证发放、免疫建档、消毒消杀、疫情监测等工作;五是各村要对照防疫要求对漏免和新补栏的畜禽及时进行补免,确保春防工作取得实效。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确保有序开展。要严格落实好国家强制免疫政策,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要求,切实把春季动物防疫工作抓紧、抓实、抓好。一是抓好组织保障。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要高度重视,认真安排做好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员的在岗管理,积极配合协调解决在防疫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逐步健全、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的保障机制。镇动物疫病防控与畜牧技术服务中心,要做好组织协调和技术指导,协助村级动物防疫员做好防疫登记动物防疫宣传工作。二是强化免疫应急反应。在防疫工作过程中,若发生强制免疫应急死亡的,要及时做好记录和相关影像资料,如实填写《应急死亡认定记录表》,并将补偿申报材料及时上报镇畜牧中心和县畜牧兽医局,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有关的补贴标准进行补偿,尽最大限度减少畜牧养殖户的经济损失。三是加强免疫效果检测,春防结束后,严格按照检测任务要求,及时组织做好免疫抗体采样送检工作。对畜禽免疫抗体合格率不达标的,要及时做到补针加强免疫,确保畜禽处于有效免疫保护状态。四是加强对规模养殖场(户)的监管。要积极指导规模养殖场(户)做好防疫工作,及时落实强制免疫措施,坚决杜绝只下发疫苗,不落实监管情况的发生,切实提高免疫、消毒等基础防疫工作水平和质量。同时,要督促规模养殖场(户)做好免疫、用药、消毒、诊疗等记录,健全养殖档案,规范养殖行为。
(二)强化疫情监测、严格疫情处置。要结合进村入户免疫,开展重大动物疫情排查,对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情进行监测,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在排查中发现情况异常的要及时上报,及时消除疫情隐患。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及时、果断的采取扑杀、消毒、隔离、封锁、紧急免疫和无公害化处理等措施,依法处置,强制灭疫。要严格疫情报告制度,严禁迟报、谎报、漏报、瞒报。
(三)加强防疫物资及疫苗管理。村级动物防疫冷链专用冰箱已全部配发到各村,并与各村签订了冷链专用冰箱的使用协议,冰箱产权归县畜牧局所有,由镇畜牧中心负责监管。各村要建立专门的动物防疫工作室,将冰箱放到规定位置,避免因防疫员更换等原因造成冰箱丢失和损坏。同时,冰箱仅用于疫苗保存,不得存放食物,不得私自占有、外借及转让。村级动物防疫员应将疫苗分类存放于冰箱,确保疫苗起到应有的效价。镇畜牧中心应建立干部监管机制和责任倒查机制,做好冰箱和疫苗使用的监管,对不按规定使用冰箱,不按要求存放疫苗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问责。各村防疫员要严格落实动物耳标使用,对不实行免疫的家畜坚决不予佩戴耳标。
(四)加强人畜共患病的防控。要严格按照省、市、县、有关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的要求,扎实做好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一要积极配合镇畜牧中心技术人员做好布病监测净化、人员防护、强制扑杀和无公害化处理工作。二要配合镇畜牧中心做好包虫病的防控,做好犬的驱虫和宣传培训工作。同时,统筹做好结核病、炭疽病和狂犬病等其他人畜共患病的防控工作,确保我镇不出现人畜共患病的传播和爆发。三要规范防疫工作技术操作要求,做好个人防护防止人畜共患病的发生,规范疫苗贮存,做好注射消毒,坚持一畜一针头,禁止一针多用,严防交叉感染。
(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防疫意识。要利用广播、标语、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加大普及动物疫病是“可防可控可治”的基本常识,动物强制免疫是政府行为,饲养者应依法履行强制免疫义务,消除群众的恐惧心理,积极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提高广大养殖户开展动物免疫防疫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四、工作纪律
防疫期间,各包片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村党支部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对发现村干部不配合防疫工作的,由镇纪委牵头对该村防疫工作开展的情况进行督查,发现一次通报一次,上报主要领导,对不重视动物防疫工作、措施不力、工作开展进度慢的,将对包片领导予以通报;对因工作不力造成动物疫病发生、扩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防疫员就地免职,包片领导、站所及村干部不得评先选优,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春防期间各村防疫员要高度统一思想,深刻认识春季防疫的重要意义,严格遵守纪律,认真服从镇畜牧中心的安排,不得缺岗、擅自离岗,对不服从镇党委镇政府安排的防疫员按照相关程序解除其聘用关系。
刘堡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