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政发〔2023〕29号
刘堡镇人民政府
关于上报丰银村村级服务性岗位人员新增的报告
县人社局:
根据张人社发〔2022〕108号文件精神,按照村级服务性岗位管理办法,结合刘堡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际,新增1名公益性岗位,着力解决无法外出、无业可就的脱贫人口实现稳定就业,现进行新增选聘。经本人申请,村“两委”和群众代表大会评议公示,镇政府核实,决定对丰银村新增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新增人员报告如下:
经丰银村村级发布公告,个人申请、丰银村“两委”商议、经村民代表民主评议,选聘1名担任丰银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自2022年11月1日开始担任村级公益性岗位,镇村公示无异议,并签订聘用协议。
刘堡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