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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胡川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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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川镇2026年饲料玉米种植脱贫户、监测户到户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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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hcz/2026-00015 时间:2026-03-30 11:21:22 来源:胡川镇  作者: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部署安排,根据《中共张家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张家川县二〇二六年中央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张农领办发〔2025〕46号)、《张家川县2026年衔接资金畜牧产业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张牧务发〔2025〕69号)文件要求,为实施好畜牧扩量提质行动,促进现代饲草产业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按照“稳粮、兴经、扩饲、强畜”的发展思路,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推进种植业结构调整和畜牧业扩量提质为主攻方向,以养定种、种养结合、草畜配套,充分发挥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引导作用,大力发展饲料玉米种植,调动农户种植饲料玉米的积极性,构建粮草兼顾、良性互动、优势互补的新型农牧业结构。对脱贫户、监测户采取补助措施,遵循“多干多补、少干少补、不干不补”的原则,支持其直接从事农业生产发展,参与现代饲草产业发展,促进草食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和农民增产增收。

二、项目概况

2026年全镇饲料玉米种植到户补助项目下达补助资金59.97万元,种植饲料玉米1999亩,每亩补助300元。

三、补助对象和范围

补助对象为纳入项目库的脱贫户、监测户。

项目实施范围涉及15个行政村,1999亩,共计59.97万元。其中仓下村137亩、刘塬村62亩、柳湾村120亩、潘峪村194亩、王安村82亩、夏堡村253亩、深坷村256亩、窑上村184亩、宁马村138亩、蒲家村170亩、张堡村99亩、后湾村35亩、阳山村110亩、胡川村135亩、祁沟村24亩。

四、补助标准和方式

(一)补助标准。脱贫户、监测户每亩补助300元。

(二)资金用途。饲料玉米种子(规格:4500粒/袋)原则上每亩不高于50元,地膜(规格:厚度≥0.015mm,宽幅1.2米,重量:10kg/卷)原则上每卷不高于120元。

(三)补助方式。采取饲料玉米种子、地膜等实物补助和其他环节资金补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脱贫户、监测户由所在村委会出具户属性证明,实施主体必须与“大数据平台”户属性相一致。

五、资金规模和来源

该项目下达总资金59.97万元,资金来源为2026年中央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六、实施步骤及进度安排

(一)项目启动阶段(1月)。召开全镇项目实施启动会安排部署,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制定实施方案,并按时将实施方案上报县畜牧中心,县畜牧中心批复经公示后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2月—5月底)。镇政府组织饲料玉米种子、地膜招标采购,采购后运送到项目村,项目村负责放发到项目户。各村组织实施农户按计划任务完成饲料玉米种植,督促指导项目实施农户做好用工、机械操作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验收阶段(6月)。项目验收具体由镇政府负责,会同各村核查验收辖区内每个种植农户的饲料玉米种植面积,以村为单元填写《胡川镇2026年财政衔接资金饲料玉米种植到户补助项目验收表》等相关表册,验收完成后在镇、村两级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将验收结果上报县畜牧中心,申请县级验收。

(四)报账阶段(7月)。补助项目采用报账制,要严格按照《甘肃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政策制度规定执行。一是完备报账资料,严格报账程序,强化资金管理,确保安全运行;二是对实施过程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确保报账资料准确无误;三是严格按照报账资料格式上报纸质版和电子版。报账完成后,镇、村两级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

(五)绩效评价(2月—7月)。按照“谁使用资金,谁负责绩效”和“谁支出、谁填报、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绩效目标管理。衔接资金支持的具体项目,事前规范绩效目标设置,事中做好绩效运行监控,事后做好绩效评价,切实推动全过程绩效管理,强化评价结果应用。镇政府统计相关数据和调查,所有绩效评价资料在项目完工后归档保存。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镇农业中心主任任副组长,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胡川镇2026年饲料玉米种植到户补助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统筹安排、组织协调、实施监管、绩效考核等工作。镇农业中心中心负责方案制定、资金监管、项目验收、资金拨付、报账等工作;各村支部书记是项目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本辖区内本项目的落实工作,核实种植面积、验收等工作。镇村两级加强沟通协调,强化共同协作,确保组织计划到位、监督管理到位、情况调度到位、宣传引导到位,保质保量完成饲料玉米种植任务,发挥项目效益。

(二)规范资金监管。严格按照甘肃省财政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甘肃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甘财扶贫〔2021〕4号)和《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甘财振兴〔2022〕8号)等有关政策制度规定执行,要严格资金管理,明确资金兑付程序,严格审核审批制度,发挥好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规范资金用途,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三)强化指导服务。镇农业中心技术人员要认真落实技术包抓责任制度,做好饲料玉米种、收、贮、用全程技术指导服务工作。饲料玉米推广种植近年内适应我县自然条件的青贮专用或粮饲兼用型中早熟品种,要求产量高,适应性强,抗病、抗旱、抗虫害、抗倒伏性强,控绿性好,顶土力强,发芽率在90%以上,净度95%以上。推荐品种为豫青贮(大京九)、九洋、恳玉、豫单、五谷、航研等系列,每亩播种量4500粒。饲料玉米种子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提供所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四)及时统计数据。种植期间,各村要高度重视饲料玉米种植进度统计工作,确定专人统计,每天按要求向镇农业中心报送进度,镇农业中心汇总后及时向县畜牧中心上报进展情况。

(五)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网络等方式,大力宣传种植饲料玉米的重大意义、政策内容、补助条件和补助标准,做到家喻户晓,增强其种植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项目规范有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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