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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胡川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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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胡政发〔2022〕65号 胡川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应急抢险救援分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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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6240048D2022  时间:2022-05-26 14:26:23 来源:  作者:
 

张胡政发〔2022〕65号
 
胡川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应急抢险救援分队的通知
 
各行政村:
 
  为有效应对极端天气导致的火灾、水灾等突发事件,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成立胡川镇应急抢险救援分队,分队旨在提高我镇应急抢险处突能力,确保灾情第一时间预警,第一时间救援,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工作目标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作为灾害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居安思危,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互相配合,有效整合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应对合力。
 
  (三)强化基础,提高能力。把应对突发事件与日常各项管理工作相结合,加强基础工作,增强预防分析,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第一时间预警,第一时间救灾,将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切实提高安全的能力。
 
  二、人员安排
 
  抽调办公室、镇干部等20名,组成应急抢险救援分队。
 
  办公室(6名) 马  炜 李  浩 李  易 马  骞 马  兰
 
  马伊帆
 
  镇干部(9名) 李  慷 沙海龙 马文学 马明星 糟俊刚
 
  窦建熙 米永强 王剑峰 赵文江
 
  村文书(5名) 王金福 马  岩 张宝鸿 马保华 马浩明
 
  三、工作职责
 
  应急抢险救援分队由镇党委书记马晖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钱花为副组长,武装部长马伟负责具体人员调动和救灾工作,其余班子成员和科级领导为各村负责人。应急抢险救援分队主要担负火灾、水灾、滑坡、泥石流、群体性事件等各类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包括及时预警、抢险救灾、疏散群众、安置转移等任务。
 
  四、纪律要求
 
  一要思想上高度重视。抢险救灾不仅关系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更是保障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必要举措,各位应急队员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突发事件发生后要服从命令调动,第一时间奔赴一线开展救灾。
 
  二要行动上迅速有力。各位应急队员要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灾情发生后要,做到紧急动员,立即行动,迅速上岗到位,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把灾害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
 
  三要舆论引导上有效。加强舆论宣传,定期在村利用喇叭,上门宣传等方式,开展工作宣传,增强村民的防患意识和减灾能力,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增强忧患意识,牢固树立居安思危、常备不懈的思想,积极主动地做好减灾工作。
 
胡川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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