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胡政发〔2021〕 232 号
胡川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胡川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镇属各单位、各生产经营企业:
现将《胡川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胡川镇人民政府
2021 年 8月26日
胡川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重要论述,按照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督促落实“三管三必须”和“属地管理”原则,强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紧盯集中攻坚年的重点任务,切实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扎实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此次专项行动,彻底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事故隐患,全面落实党委政府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属地监管责任、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切实抓好安全整治,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坚决堵塞安全生产监督漏洞,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多发频发的势头,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时间安排
2021年8月26日至2021年10月31日。
三、排查整治重点
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对全镇所有行政村、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业、所有从业岗位开展全覆盖式安全生产排查整治。重点开展10个方面排查整治。
(一)自然灾害隐患排查整治方面
负责人:李爱龙 副镇长
李子文 副镇长
成 员:豆建熙、李平、糟俊刚、沙海龙
工作任务:1.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风险点的隐患排查整治;2.对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进行监管整治情况;3.气象灾害预警分析和会商研判情况;4.野外火源专项治理情况;5.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个体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6.自然灾害点共15处,其中夏堡村自然灾害点由驻村领导李建民包抓,张堡村2处自然灾害点由驻村领导马芳包抓,祁沟村自然灾害点由驻村领导马进录包抓,窑上村自然灾害点由驻村领导马浩斌包抓,蒲家村自然灾害点由驻村领导李子文包抓,柳湾村自然灾害点由驻村领导马志龙包抓,后湾村自然灾害点由驻村领导沙胡玲包抓,仓下村2处自然灾害点由驻村领导李爱龙包抓,深坷村2处自然灾害点由驻村领导马伟包抓,王安村自然灾害点由驻村领导武旭英包抓,胡川村2处自然灾害点由驻村领导张彦军包抓,所有自然灾害点由驻村干部和村干部负责监测。
(二)建筑施工安全排查整治方面
负责人:李爱龙 副镇长
马志龙 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李建民 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
成 员:豆建熙、马志杰、李平
工作任务:1.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方案、制度、预案制定及执行情况;2.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3.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通道口等防护措施及警示标志落实情况,给排水沟槽、桥梁工程、泥浆池等临边设置防护栏杆情况,各种垂直运输卸料平台临边防护情况,建筑物楼层邻边四周未砌筑、未安装维护结构时设置安全防护情况;4.室内防水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中进行焊接等明火作业、动火审批管理情况,油漆、稀料、木材、保温材料等易燃材料的保管和使用情况,宿舍内乱拉乱接电线、宿舍明火取暖等排查情况。
(三)交通运输安全排查整治方面
负责人:李爱龙 副镇长
成 员:豆建熙、李平、康树敏
工作任务:1.农运车非法载人排查整治情况;2.涉农机械田间耕作安全排查整治情况;3.无牌无证车辆及报废车辆排查整治情况;4.校园周边电动车辆超载专项治理情况;5.辖区内运输车辆超速、超限和超载,货车非法改装、运营情况。
(四)危险化学品排查整治方面
负责人:李爱龙 副镇长
马志龙 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李建民 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
成 员:豆建熙、马志杰、沙海龙、李平
工作任务:1.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已过期,未及时办理换证手续仍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情况;2.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相关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3.涉及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专项安全大检查及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经营市场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开展情况。
(五)汛期安全及河道治理隐患排查整治方面
负责人:李爱龙 副镇长
李子文 副镇长
马 伟 武装部长
成 员:豆建熙、糟俊刚、沙海龙、王毅飞
工作任务:1.制订完善科学、高效、可操作性强的汛期应急预案;储备充足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2.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开展防灾避险实战演练和安全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3.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违章建筑物及附着物。拦河、穿河、跨河等涉河建筑物是否未经或未按规定审批,河道内是否建有房屋及树木等影响河道行洪的附着物;4.河道险工险段和阻水障碍清理情况。
(六)工贸行业排查整治方面
负责人:李爱龙 副镇长
马志龙 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李建民 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
成 员:豆建熙、李平、马志杰、马文学
工作任务:1.开展安全防范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2.有限空间作业台账建立,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作业审批制度落实等情况; 3.涉爆粉尘单位的建构筑物、除尘系统、防火防爆、粉尘清扫等安全情况;4.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情况,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整改情况;5.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安全管理工作安排部署情况;6.单位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配备、维保情况,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开展情况等。
(七)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面
负责人:李爱龙 副镇长
马志龙 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李建民 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
锁广学 派出所所长
成 员:豆建熙、沙海龙、马志杰、李平
工作任务:1.完成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单位一律重新进行整治情况;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整治违规采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问题情况;3.违规用火用电取暖、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情况;4.组织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和火情早期处理、火灾早期扑救等工作情况。
(八)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排查整治方面
负责人:刘国平 镇纪委书记
李爱龙 副镇长
成 员:马 炜、豆建熙、李 平、马志杰
工作任务:1.学校巡逻检查、守卫防护、事故隐患和问题排查等制度落实情况;2.学校校舍、实验室、机房、食堂安全措施落实情况;3.学校周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4.学校举办大型活动、课间操等集体活动时楼梯间、过道、防护栏等安全,防止坍塌、踩踏、挤压等事故情况;5.消防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落实情况;6.宗教活动场所、卫生院、文体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巡逻检查、守卫防护、事故隐患和问题排查等制度落实情况。
(九)各类活动隐患排查整治方面
负责人:李爱龙 副镇长
马志龙 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李建民 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
成 员:豆建熙、李平、马志杰、沙海龙、糟俊刚
工作任务:1.各类活动场所及主办承办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2.活动各项流程、环节的设计、风险研判、安保措施制定落实情况;3.相关活动所需手续审批办理及备案落实情况,活动现场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4.活动所需设备安全运行维修保养情况;5.大型体育运动及经营性运动场所配备的安全防护设施和配套工具安全性能检测检验安全管理情况;6.活动各项应急处置预案制定、演练及安全保障情况。
(十)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面
负责人:李爱龙 副镇长
吴 全 食药监所所长
成 员:王娟娟、杨玲玲、黎小丽
工作任务:1.食用农产品、水产品、乳制品、肉类及其制品、白酒、食盐、调味品等重点品种的安全监管情况;2.农村地区、学校及其周边、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3.农村集体聚餐、校园食堂、“三小两大”(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大宗食品、大型单位)等重点环节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4.重要节日、重点时段、重要活动全面排查、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推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的情况。
四、时间步骤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8月30日前)
各行政村、镇属各单位、辖区内生产经营企业针对前阶段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强化问题导向,进一步细化措施,严明责任,并进行动员部署,对已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进行梳理,列出清单,挂牌督办。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2021年8月31日至2021年10月10日)
1.所有生产经营企业进行自查,做到“六查六看”:即查安全隐患,看整改是否到位;查责任制度,看是否层层落实责任和签订安全责任书;查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看是否严格执行和落实;查设施设备,看是否安全运行;查主体资格和生产经营行为,看是否合法、有效、规范;查安全预案,看是否落实到人、财、物和工作保障措施。对排查整治集中攻击清单台账进行完善,隐患全部上账,责任落实到人。
2.镇应急管理所对排查整治集中攻坚发现的安全隐患实施挂牌督办,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3.辖区内单位对镇应急管理所挂牌督办的隐患问题,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治。
4.镇应急管理所开展安全生产大督查大执法,对工作不力的实施责任追究,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重大问题隐患、责任追究、事故查处情况进行通报。
各行政村、镇属各单位、辖区内企业要认真落实“日报告”制度,务必于每日16:00前将本单位排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清单报送至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豆建熙 电话:18209380785)
(三)督查检查阶段(2021年10月11日至10月18日)
由镇应急管理所、镇综合执法大队、市场监督管理所、交管站组织参加督查检查,重点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工作进展、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及管控、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等情况进行督查,确保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回头看”和总结阶段(2021年10月19日至10月26日)
1.对排查整治行动进行“回头看”,对排查有遗漏、整治不到位的问题隐患,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登记入账,限期整改到位。
2.认真总结成绩和不足,着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固化工作成果,建立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
3.各行政村、镇属单位、辖区内企业于10月26日前报送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和相关台账资料。
五、有关要求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行政村要认真履行政府监管职责,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对本辖区内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梳理,做到心中有数,实施分类管理。对安全基础薄弱的环节,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手段给予指导帮助,进行重点监管。各生产经营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保障责任体系、岗位责任体系和相应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把责任落实到每个生产环节和工作岗位,真正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二)细致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严格细致、不留死角,并将其作为单位日常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实现常态化。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限期整改,该停产整顿的绝不放过,该取缔关闭的绝不手软,该搬迁的绝不拖延,该停用的坚决停用,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逐步实施隐患排查信息化管理,强化重大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制度。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严厉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同时,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三)切实加强专项督查检查。由镇应急管理所组织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集中攻坚工作督查组,对各行政村、镇属各单位、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同时各行政村、镇属各单位和企业严格落实动态“两个清单”,实行日报告制度,每日上报“两个清单”。对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问题突出的,予以通报批评。
胡川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 晖 镇党委书记
钱 花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崔小成 镇人大主席
张彦军 镇党委副书记
刘国平 镇纪委书记
李爱龙 副镇长
马 伟 镇武装部部长
沙胡玲 镇党建办主任
马富平 副镇长
李子文 副镇长
武旭英 副镇长
成 员:马志龙 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吴 全 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长所长
马 芳 镇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李建民 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李耀龙 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
马进录 镇农业农村中心主任
马浩斌 镇文化站站长
马凤梅 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锁广学 镇派出所所长
马国良 镇卫生院院长
马 斌 镇中学校长
苏孝义 镇学区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爱龙任办公室主任,日常事务由豆建熙、李平、沙海龙负责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