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马关镇辖区内道路交通秩序,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马关镇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经县公安局、马关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马关镇部分道路允许车辆临时停放,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临时停放路段及停车场
(1)石川大道(石川大桥至爱龙商行丁字路口);
(2)团结路(马关粮站至马关学区门口);
(3)振兴路(马关中学门前干道全段);
(4)镇政府开放计生站院落作为公共停车场,广大群众可在院内有序停放车辆。
二、临时停放要求
1.以上路段级停车场临时停放的车辆,要单排顺向停放,严禁双排停放,严禁在人行横道、岔路口、消防应急通道,临时停放时不得影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
2.停放的车辆要在前挡风玻璃处预留挪车电话并保持畅通,遇紧急情况便于及时联系挪车。
三、启用时间
2021年9月18日零时起正式启用。
四、其它规定
机动车违反上述时间规定停车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处100元的罚款;在施划黄色实线的路段、人行横道、网状线等禁止停车标线区域违法停车的,处200元罚款,记3分;对不服从交警指挥的处200元罚款;凡拒绝、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张家川县公安局
2021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