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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马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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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公安局关于马关镇部分路段及停车场允许车辆临时停放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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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mgz/2023-00000 时间:2021-09-15 16:17:00 来源:  作者:
 

  为进一步规范马关镇辖区内道路交通秩序,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马关镇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经县公安局、马关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马关镇部分道路允许车辆临时停放,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临时停放路段及停车场
  
  (1)石川大道(石川大桥至爱龙商行丁字路口);
  
  (2)团结路(马关粮站至马关学区门口);
  
  (3)振兴路(马关中学门前干道全段);
  
  (4)镇政府开放计生站院落作为公共停车场,广大群众可在院内有序停放车辆。
  
  二、临时停放要求
  
  1.以上路段级停车场临时停放的车辆,要单排顺向停放,严禁双排停放,严禁在人行横道、岔路口、消防应急通道,临时停放时不得影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
  
  2.停放的车辆要在前挡风玻璃处预留挪车电话并保持畅通,遇紧急情况便于及时联系挪车。
  
  三、启用时间
  
  2021年9月18日零时起正式启用。
  
  四、其它规定
  
  机动车违反上述时间规定停车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处100元的罚款;在施划黄色实线的路段、人行横道、网状线等禁止停车标线区域违法停车的,处200元罚款,记3分;对不服从交警指挥的处200元罚款;凡拒绝、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张家川县公安局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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