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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马政发〔2023〕号 马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马关镇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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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www.zjc.gov.cn 时间:2023-07-14 15:13:22 来源:  作者: 编辑:马关镇
 

张马政发〔2023〕52 号


马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马关镇防汛减灾应急预案》通知


各村委会、驻镇各单位:

按照县防汛办关于印发《张家川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3 年全县抗旱防汛工作要点》以及《关于做好 2023 年防汛准备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指示精神,为了切实做好我镇 2023 年汛期灾害的防范和处置,保证抗洪抢险准备工作的全面到位,最大限度减少山洪水灾等灾害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县防汛减灾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雨、雪、冰雹、地质等自然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溃堤(坝)、河马关镇人民政府文件道堵塞、房屋倒塌、学校防洪等。

二、工作目标及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系列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原则,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防汛工作的决策部署,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镇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基本原则

立足预防,主动防范 把洪涝灾害的预防管理作为防灾减灾工作重点环节,密切监测雨情、水情、山洪、地质险情等灾情,认真做好各项灾害风险的防范准备工作。分级负责,加强督查 洪涝灾害防范工作按各行政村实行属地管理制度,以各村为主进行处置,并实行各村党支部书记负责制,镇各相关单位、站所、办公室做好支持和指导工作并督促各村做好应急处置。科学调度,保障安全 认真分析研判我镇洪涝灾情的历史基础数据,提前掌握防洪相关设施的现状,对可能发生的灾害要做到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果断处置,全力抢险 一旦发生重大洪涝灾害、地质灾害险情,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指导监督,防汛演练 各单位及镇辖各单位成立防汛领导小组和防汛处突人员,做好防汛应急演练及防汛物资储备工作。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防汛减灾指挥部

成立防汛减灾指挥部,由镇党委书记马永平同志任总指挥,镇长张志荣同志和武装部长马明明同志任副总指挥,其他班子成员及“五办五中心”、各村委会、派出所、交管站、司法所、财政所、供电所、中学、学区、卫生院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惠超越、李旭东、王刚、王继番 4 名同志担任工作人员。惠超越负责防汛抗旱(水利)日常业务工作。李旭东、王刚、王继番负责应急管理日常业务、防汛物资管理、数据统计上报及应急救援队伍集合组织等工作。防汛减灾指挥部设在马关镇综合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二)防汛减灾指挥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防汛减灾安排部署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减灾措施,制定镇防汛减灾应急预案。领导全镇防汛减灾工作,对全镇防汛减灾工作和应急力量实施统一调控和调度。组织镇村两级对河流、沟渠等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

(三)成员单位职责及责任人

l、应急所:负责防汛减灾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督促安全隐患排摸与整改;事故调查与处理。

负责人:马明明 应急所负责人 (15101964378)

2、综治办:负责出现汛情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负责人:马晓荣 综治中心主任(18909386912)

3、镇司法所:负责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与解释;向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

负责人:李双双 司法所所长(13689428898)

4、电管站:负责辖区内的线路巡查及抢修;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负责人:韩俊强 电管站站长 (1393843768)

5、镇派出所: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物资以及破坏防汛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处置因防范水灾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和转移。

负责人:麻霄平 派出所所长(15120574957)

6、交管站:保障因汛情所造成的水毁道路的及时修复,确保道路畅通。

负责人:马明明 交管站负责人(15101964378)

7、物资救济中心:组织、协调灾后救助工作;核查灾情,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镇防汛减灾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负责人:马海琴 救济中心负责人(13993841960)

8、财政所:组织实施全镇防汛减灾经费预算;根据有关部门和村提出的申请,会同镇防汛办在年度预算内审核下拨防汛减灾经费,并监督使用。

9、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指导农业防汛减灾和灾后农业救治、生产恢复及农业系统的防洪安全;负责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和减灾所需种子、化肥、农药等物资的组织供立与技术指导。指导防汛减灾和灾后畜牧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养殖系统的防洪安全;负责灾后恢复畜牧业生产和减灾所需种苗、饲料等物资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组织兽医开展牲畜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负责人:毛志斌 农业农村中心主任(15293567268)

10、卫生院:负责水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援,向镇防汛办提供水灾区疫情和防治信息;组织医疗卫生人员开展人员救治及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负责人:付宏科 马关卫生院院长(18919234633)

11、马关中学:负责学校防汛减灾工作,防止洪涝灾害,搞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发生险情组织学生安全撤离。

负责人:马永珍 马关中学校长(13893825210)

12、马关学区:负责学区防汛减灾工作,防止洪涝灾害,搞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发生险情指挥各小学及幼儿园负责人组织学生安全撤离。

负责人:李健健 马关学区校长(13309388630)

13、马关供电所:负责做好辖区内电力检修,排查整治电力隐患,做好辖区内各单位及群众用电安全技术指导,确保汛期用电安全。

负责人:王明太 马关供电所所长(15101945894)

14、镇防汛抢险队:镇应急抢险队现有 48 人,队长由镇武装部长马明明同志担任,负责全队的管理、调动,现场指挥。队内以片为单位,分为 5 个小组和后勤保障组,各小组以各片长为组长,以片内驻村干部为组员,负责本片区内应急抢险工作,后勤保障组以副镇长马海琴为组长,以各办公室人员为组员,负责后勤保障工作。镇应急抢险队服从镇防汛减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调动。镇应急抢险队具体负责防汛抢险装备维护和物资管理,承担防汛抢险、人员转移、水毁工程修复等急、难、险、重应急救援任务。

负责人:马明明 镇武装部部长 (15101964378)

15、各村委会:负责本辖区的防汛减灾工作,对所涉及的范围目标要制定详实的防汛减灾预案,在汛期要加强巡查,坚持24 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排查出险情进行整改;遇到重大险情按照预案第一时间处理,并及时做好上报,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负责人:各村党支部书记

新义村支部书记:马国斌 电话:13399389296

庙湾村支部书记:王林录 电话:18193857179

八村村支部书记:赵德平 电话:18298606031

石川村支部书记:杨小军 电话:18709389603

草湾村支部书记:余万明 电话:13993810556

马堡村支部书记:马 博 电话:15294185540

东山村支部书记:马 空 电话:15378820856

韦沟村支部书记:张巧萍 电话:17793868961

赵沟村支部书记:王炳贤 电话:19993844534

西台村支部书记:刘亚宏 电话:13689415959

东庄村支部书记:李喜宁 电话:18993874965

西庄村支部书记:杨 玲 电话: 13893857259

黄花村支部书记:窦旺龙 电话:15379849489

小庄村支部书记:窦来庆 电话:18793809269

上河村支部书记:赵尚尚 电话:18294366088

上豆村支部书记:豆福太 电话:15120586096

西山村支部书记:马俊杰 电话:13893869722

其余各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防汛减灾第一责任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履行防汛减灾工作职责,定期加强巡视巡察,排查整治安全隐患,配合有关单位做好安全度汛工作。各单位要将安全度汛检查情况每月 28 日前报镇减灾防汛办公室(电话:0938-7631007)。

四、预防和预警机制

防汛减灾指挥部接受省市县预警信息并及时通知各村委会和有关单位做好防汛预警。建立汛期灾害易发区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机制,落实观测措施和汛期值班巡逻制度,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按照预案处置,及时组织核心区群众转移并向周边群众发出预警,同时上报镇防汛减灾指挥部办公室。

五、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行动

1.镇防汛减灾指挥部领导全镇防汛减灾工作,对所涉及的范围目标要制定详实的防汛减灾预案,在汛期要加强巡查,及时排查出险情进行整改。遇到重大险情按照预案边处理边上报,确保人员生命安全。各村支部书记、镇属各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定期加强巡查力度,并随时上报相关灾害隐患,镇防汛减灾指挥部总指挥主持全镇减灾防汛工作,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启动本应急预案,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并将情况上报县减灾防汛办及相关领导,派工作组赴一线指导防汛减灾工作,同时密切监视汛情发展变化,做好汛情预测预报。汛期期间,每天由科级领导带班,加强防汛值班,及时接收发布汛情信息。镇防汛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2.受灾村村委会的主要领导应根据镇防汛减灾指挥部办公室指令及时动员、部署本村防汛减灾工作,服从镇防汛减灾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根据本村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

3.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本村或单位负责人为指挥负责人,组织群众、村应急抢险队及民兵及时开展防汛减灾工作,并及时上报镇指挥部。镇防汛减灾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减灾工作开展,或驻点帮助受灾区做好防汛减灾和应急救援工作。

(二)应急响应措施

1.汛情灾害。当发生汛情灾害后,镇防汛办接到消息后组织镇应急抢险队员与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发生汛情的村组织本村应急抢险队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加强观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形势进一步恶化。当汛情灾害形势严峻时,对是否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转移时,应按发生汛情的村级预案的转移路线、转移地点组织人员安全撤离,镇级设立镇总转移安置点--石川村委会广场(石川村新农村)、马关中学、中心小学、乡政府前院。村级安置点容纳不下受灾人员时可上报镇政府转移到镇安置点。发生汛情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或失踪,各村应立即组织本村民兵应急队开展紧急抢险救援,并请示调用镇抢险应急队参与抢险,及时做好各项汇报。

2.信息报送和处理。各类防汛减灾信息要及时上报。上报内容要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随后补报详隋。所有信息必须报镇防汛减灾办公室。根据响应级别。由总指挥签署意见后,上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县应急管理局。

六、预案的实施

预案启动后,镇防汛减灾指挥部统一指挥村组及各有关单位协助开展抢险救灾工作。镇防汛办研究分析雨情、水情、险情和灾情,提出处置意见,并及时进行调度,协调各成员单位,督促检查各有关单位的应急准备情况,收集信息,传达指令,并开展总结、评价等有关具体工作。镇防汛减灾各成员单位及有关村根据职责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一)抢险救灾。灾害发生地的村组织实施抢险救灾、人员转移、灾民安置等工作;镇人武部负责组织民兵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并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协助村转移危险地方的群众;镇民政办负责指导灾民安置和救济救助工作;镇综治办、人武部、派出所、司法所负责组织维护灾区社会治安、抢险救灾和道路交通秩序;其他成员部门单位分别指导各单位人员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二)应急资金保障。镇财政所牵头,民政办等单位负责镇级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落实和争取上级财政的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负责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资金的落实。

(三)医疗卫生保障。镇卫生院、农业农村中心等单位指导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四)后勤保障。灾害发生的村配合镇政府负责抢险物资、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器械、药品等后勤保障。

(五)灾情核查。民政办牵头。所有成员单位分别负责了解、收集、核实本行业的灾害损失情况。并及时上报镇减灾防汛办公室。

(六)灾后重建。灾害发生地的村应根据洪涝灾情及防灾减灾工作需要,统筹规划,组织受灾群众开展重建工作。各村委会、镇内各单位应根据本预案结合本村(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本村、本单位的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抢险救援队伍,村级 20 人,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成立一定人数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救援队伍花名册连同值班表于每年 4 月 10 日前一并报镇防汛办备案。

七、附则

(一)对在防汛抢险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报上级单位进行表彰。对在防汛减灾工作中因不按防汛减灾指挥部的安排部署开展防汛减灾工作而导致出现不良后果的,依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处理条例》《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防洪法》等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本预案由镇政府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三)本预案中涉及的相关人员如有变动,按照变动后的执行,不再另行发文。

    2.马关镇应急救援队队员花名册


张家川县马关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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