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马政发〔2020〕169号
马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马关镇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
《马关镇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马关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4日
马关镇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2019]31号)、《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调整下达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2020]17号)和《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川县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政办发[2020]54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落实兑现工作,积极引导农民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科学施肥用药、推进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等综合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自觉提升耕地地力,扩大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的总体目标,推动农业生产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农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由激励性补贴向功能性补贴转变、由覆盖性补贴向环节性补贴转变,建立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以绿色生态为导向,鼓励创新方式方法,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施用有机肥等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提升耕地地力。
二、方案内容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所有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
(二)补贴资金的分配。县上分配我镇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942612.40元。按照省市县关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要求,县财政分配下达各乡镇的补贴资金办法为:以2018年各乡镇粮食播种面积占全县粮食播种总面积,以及各乡镇三年平均粮食产量(2016—2018年度平均粮食产量)占全县三年平均粮食产量,计算分配各乡镇的补贴资金。结合我镇实际,按照补贴面积占土地确权总面积的比例计算各村及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面积确定后依照县上的资金分配办法计算分配各村及农户的补贴资金。
(三)补贴资金的管理。我们严格按照《张家川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资金发放管理办法》【2020】4号,将各村测算上报审核的补贴资金通过农户“一卡通”补贴到户。
(四)补贴面积和粮食产量的界定。按照省、市、县有关精神,粮食播种面积以2018年张家川县统计年签的耕地面积为基础(2019年统计年签暂未公布),实行排除法进行调整。三年平均粮食产量以2016—2018年张家川县统计年签我镇粮食产量为基础。
(五)补贴面积和粮食产量的核实。按照县上的要求,各村要安排人员,分片包干,切实负起责任,对耕地使用的各类情况摸排清查,做到心中有数,严格核实上报面积,认真编制《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清册》(以下简称《清册》),不得虚报、漏报。
(六)补贴资金的兑现。各村必须将补贴发放《清册》及时上报审核后,镇上汇总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信用社,信用社按照《清册》将补贴资金及时存入农户“一卡通”账户,农户持本人有效证件随时到信用社办理补贴资金存取业务。
(七)资料上报。县上要求在收到《实施方案》之后7日之内上报本乡镇实施方案,同时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填写《清册》,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连同兑付后的《清册》由乡镇主要领导签写承诺书对上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由于信息采集完善,死亡变更户主、分户新开需要和信用社协调新开账户等原因,按县上《实施方案》的时限要求有可能延迟,但各村要严格按照镇政府的总体部署和时间要求,压茬推进,不拖全县的后腿,如因工作粗心懈怠,延误时间,影响全镇及全县的系统上线运行,将严格问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事关广大农民群众和农业农村发展大局,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各村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确保工作顺利进行,不折不扣落实补贴政策。
(二)明确工作职责。镇政府和村级作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实施主体,负责采集、维护、更新补贴对象基础信息,开展对象评定、调查摸底、公开公示等基础性工作。按照有关政策要求,全镇的农户基础信息和“一卡通”账户要有专人管理;农业中心负责补贴对象和面积核实、方案上报、编制清册和资金发放核实;信用社根据镇政府提供的资料负责“一折通”账户错误信息的修改、户主死亡迁移的变更账户、分户新开账户及补贴资金的兑付,资金兑付实行“一户一卡”的方式发放到农户“一卡通”账户。村级要配合财政所、农业中心、信用社,进行农户基础信息的采集、严格核实上报面积、编制补贴发放花名册,并进行公示,及时上报各种表册,对上报的各种表册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正确性、合规性负责;镇村两级要开展政策宣传,协助有关部门对政策落实和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严肃工作纪律。在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中,要切实做到“五到户”,即政策宣传到户、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示到户、通知发放到户、补贴兑现到户;严格执行“七不准”,即不准村组干部代领代发存款折(卡)、不准借机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不准用补贴款抵扣任何收费和债务、不准降低补贴标准、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违规向享受补贴农户以外的个人或集体支付补贴资金、不准拖延补贴资金兑现时间。
(四)加强政策宣传和政策咨询服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涉及千家万户。镇村两级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通过广播电视、发放宣传资料、现代传媒手段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政策,为补贴政策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妥善处理工作中丰盛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确保政策咨询渠道畅通,特别要高度重视网络舆情,对农民群众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要限期办结,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确保补贴政策顺利实施和农村稳定。
(五)时间要求。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镇政府及时通知各村每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各村要认真安排部署,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和镇政府规定的时限完成各环节的每项工作,力争按期将补贴资金准确、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户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