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及省、市、县相关规定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张家川县川王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张家川县川王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张家川县川王镇小河村下小河组2号川王镇人民政府办公楼三楼党政综合办公室,邮政编码:741506;咨询电话:0938-7741002)。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开展新《条例》宣传教育培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以转变职能、优化服务、方便群众、提高办事效率为目标,不断拓展政务服务的功能,提高政务服务效率,规范政务服务行为。加强组织协调,完善体制机制,狠抓责任落实,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根据工作职能扎实推进本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镇通过县政府网站、县融媒体中心、张家川发布、印象张家川、天水日报、天水晚报、单位政务信息公开专栏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各类政府信息121条,主要包括政务信息98条、机构人员信息3条、政务服务事项6条、财政预决算信息1条、政府采购信息13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度,我镇未收到公民或者法人依申请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本年度我镇对信息公开管理进一步规范化、标准化。一是充实公开内容,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等作了进一步明确。二是及时公开信息。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突出重点公开。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全镇发展规划、社会保障、社会事务等便民服务内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推进,我镇按规范编制、公布了《张家川县川王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张家川县川王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同时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评议考核等相关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规化。
4.平台建设情况
2022年度,我镇主要依托张家川县政府网站川王镇政务公开专栏、融媒体中心平台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在政务大厅设立政务公开专区,方便广大群众查阅资料,提高办事效率。安装政务服务一体机,方便群众办事。
5.监督保障情况
我镇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日常议事日程。本年度我镇主要从三个方面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落实。一是内部监督。由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镇信息公开的日常监督和组织协调,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督促整改,实行严格的责任问责。二是群众监督。设立投诉电话,对受理的投诉问题,及时查实,及时处理并作出整改。三是社会监督。定期进行民主评议,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和形象,提高政府公信力。
2022年度,我镇未受到上级部门针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各类通报处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2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大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都取得了新进展,同时存在着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地方:一是部分工作信息未能及时更新;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不够。
(二)改进情况
1.突出重点、结合实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高行政行为透明度和办事效率,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2.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完善充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及时全面进行公布。
3.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针对群众参与率低的情况,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功能,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网站知晓率,增强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的意识,努力营造推进政务公开、加强软环境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向社会公众、企业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