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民委员会、镇属各部门:
现将《川王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川王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川王镇川王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川王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川王镇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川王镇地质灾害隐患点
川王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信息表
川王镇应急救援分队名单
川王镇应急救援物资清单
川王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4日
川王镇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全面做好我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程度减少或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甘肃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及省、市、县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结合全镇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相关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时刻牢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努力确保全镇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预案调查
各村委会要对所负责的区域已出现或可能发生的地灾点进行全面认真调查,准确掌握地质灾害的位置、类型、受灾面和影响农户情况,并将情况即时上报镇人民政府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明确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一)哈沟村一组、二组、三组、四组、五组、六组开裂滑坡,海湾村四组、五组开裂滑坡。
(二)川王村二组、三组崩塌,大庄村三组、四组崩塌,冯家村三组、四组崩塌,关河村一组、三组崩塌,海湾村一组、二组崩塌,何湾村一组、二组崩塌,马达村一组、二组、三组、四组崩塌,毛寨村一组崩塌,松树湾村一组、二组、三组、四组崩塌,铁洼村一组、二组、四组、五组、六组崩塌,王沟村一组、二组、三组、五组崩塌,西崖村一组、二组、四组崩塌,峡口村三组崩塌、小河村三组、四组崩塌。
(三)毛寨村不稳定斜坡。
(四)沿河两岸,长时浸泡形成的不稳定斜坡。
(五)其他潜在风险区。
以上地质灾害点汛期(四至十月)和冰雪解冻期(二至四月)为多发季节,在这一时段各区域所在村和主管单位必须进行重点防范。
四、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地质灾害防治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镇政府成立以镇党委书记李敏同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李云同志为组长,副镇长李云云、镇人武部长高明宇为副组长,成员由镇下属各部门分管领导、各村支部书记的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云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各地灾点防治所在区域村委会为责任单位,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具体责任人;其分管领导为领导责任人。属人为活动所诱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进行防治。各村委会要对所属区域进行全面检查,落实防范措施。
(三)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各村委会要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力度,提高群众防灾救灾意识,对重点地质灾害点区域农户要发放避险明白卡;教育部门要做好学生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公共事务服务中心要利用广播、微信等进行防灾预案知识宣传;应急值班小组要及时通知各村天气预报和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各村委会要对已出现地质灾害点设立固定警示牌(尤其是公路、人行路两旁)。
(四)认真落实对地质灾害点的监测工作。各村委会对重点地质灾害点必须落实专人进行监测,发现灾情后半小时内必须上报,上报电话固定为0938-7741002,其监测所需经费由镇人民政府根据各灾害点实际组织落实;各村委会要将监测人员名单以及联系电话上报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及时联系传达地质灾害防治信息。
(五)完善修订抢险救灾预案。镇成立抢险救灾应急分队,队长由高明宇同志担任,抢险救灾应急分队人员由镇民兵应急分队人员组成,各村委会要修订好抢险救灾预案,落实好抢险救灾人员。
五、认真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区域内农户和单位拆迁工作
对因地质灾害因素确定必须搬迁的农户和单位,其责任单位必须采取得力措施组织搬迁,确保应迁人员及时撤离险区。
川王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高效有序的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甘肃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及省、市、县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镇地质灾害的状况、形成特点、主要诱发因素及危害程度,对全镇地质灾害发展趋势加以预测,为防灾、避灾、减灾工作决策提供依据编制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二、地质灾害防御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层层落实防灾责任。
我镇是地质灾害多发区,防治地质灾害是事关我镇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各村(居)民委员会在汛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查隐患、查遗漏、查死角,凡新发现的地质灾害点,要及时上报,迅速处置,避免造成损失和人员伤亡。
(二)提高认识,搞好宣传,抓好演练,增强全民防灾意识。
地质灾害成灾快,规模大,来势猛,具有极强的摧毁性和破坏性,一旦发生,势必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各村(居)委会要针对各村地质灾害严峻形势和灾害隐患的发展趋势,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守“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不动摇,坚持以人为本,把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践行“党史学习教育”重要内容来抓,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把地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好、抓落实。各村(居)委会以村为单位,组织群众开展防灾避让演练,提高人民群众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增强全社会防御地质灾害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形成群测群防体系。
(三)落实措施,加强防范,增强应急反应能力。
各村(居)委会要对本辖区内地质灾害危险点进行现场踏勘,根据你村(居)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对疏散路线、疏散地点进行周密部署,特别是在地质灾害危险点要设立警戒和警示牌,以提醒危险区域居住人员和行人注意安全,确保人身安全。汛期电话24小时畅通(联系电话0938-7741002),增强应急反应能力,确保抗灾抢险工作的落实,力争做到万无一失,不发生重大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四)加强监管,依法治灾,杜绝人为地质灾害事故发生。
近年来,人们的生活、生产活动影响诱发地质灾害的事故逐年增加,特别是因暴雨和持续性强降雨而引发的地裂、地陷、滑坡等灾害尤为突出。各村(居)要认真贯彻《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严格按条例实施,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开展。严禁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建房、取土、取石、堆废渣石、弃土、抽取地下水等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一旦发现,必须坚决依法处理。做到工作主动,隐患于未然,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地质灾害应急管理
(一)组织机构
镇人民政府成立“川王镇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具体负责全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指挥,协调突发性地质灾害的救援工作;
(2)负责组织,协调抢险救灾的物质、资金及装备;
(3)负责人员撤离,财产转移工作。
2、成员单位职责
具体工作人员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具体负责威胁村民住房安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同相关部门尽快查明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采取有效治理措施防止灾害发生或灾情扩大,并分级报告地质灾害灾情,使灾情得到有效的减轻和控制。
政务服务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行政执法大队、镇卫生院、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灾情发生时,要即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质供应点,妥善安排灾民生活,医疗救护、卫生防疫、药品供应、社会治安工作。
(三)应急抢险救援程序
1、全镇范围内一旦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实施救援工作,并及时发布预警信号。
2、领导小组在接到灾情报告后,应当立即将实情报告县政府,并立即赶赴现场、配合村(居)实施人员择离和财产转移,实施紧急医疗救治和疾病控制,随时向县政府报告救灾进展情况。
3、组织专家对灾害现场进行详细调查,及时上报调查结果。
4、灾害发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指导村(居)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现场抢险开展应急核实工作。
(1)立即组织营救受伤(困)人员,组织择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迅速查清灾害源,并对可能发生的继发灾害和后续可能发生的灾害做出制定,预测;
(3)对因地质灾害可能对人体、土壤、水源等产生的危害采取清毒等防范措施;
(4)对灾害发生点进行监测。
(四)其它事项
1、地质灾害发生后及时报镇人民政府地质灾害应急领导小组,报灾电话为0938-7741002。
2、镇地质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督促各村(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并确保24小时电话畅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