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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川王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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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政发〔2025〕35号 川王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川王镇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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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cwz/2025-00047 时间:2025-10-09 16:36:28 来源:  作者:
 

川政发〔2025〕35号

川王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川王镇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镇属各部门:

现将《川王镇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川王镇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5日


川王镇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为切实做好川王镇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有效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甘肃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指示精神。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川王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

(四)工作原则

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森林资源安全。

2、预防为主,积极消灭: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宣传教育,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党委负责制,分部门负责,落实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制。

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发挥镇村和护林员、派出所等部门的作用,形成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工作格局。

二、主要任务

(一)组织灭火行动。科学制定扑救方案,合理调配扑火力量,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扑灭森林火灾,防止火势蔓延扩大。

(二)转移安置人员 。及时组织受火灾威胁区域的群众转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安排转移群众的生活。

(三)保护重要目标。保护重要目标全力保护林区内的村庄、学校、医院、通信和电力设施等重要目标,避免受到火灾威胁。

(四)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稳定 做好火灾现场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管理,防止出现哄抢财物、干扰灭火救援等情况,维护社会稳定。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

(一)森林防灭火领导小组。成立川王镇森林防灭火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钱花任组长,镇长马文斌、分管林业工作的武装部长高明宇任副组长,各村支部书记、林业专干、派出所、卫生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职责分工

1、 领导小组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协调、指挥本镇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研究解决森林防灭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与上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及周边乡镇的沟通协调。

2、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

森林防灭火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预防工作,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掌握森林火情动态,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组织森林防灭火队伍队进行扑救火灾;协助有关部门调查森林火灾案件。

派出所:负责维护火灾现场治安秩序,依法查处森林火灾案件,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区域。

卫生院:负责组织医护人员赶赴火灾现场,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工作,提供必要的医疗保障。

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森林防灭火相关工作。

(三)扑火指挥。发生森林火灾时,领导小组立即启动本预案,统一组织和指挥火灾扑救工作。根据火灾扑救需要,成立前线领导小组,由指挥长或副指挥长担任前线总指挥,负责现场指挥扑救工作。各扑火力量在前线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协同作战。

四、监测预警与信息报告

(一)监测。建立健全森林火灾监测体系,充分利用护林员巡护,及时发现森林火情;护林员要加强日常巡护,特别是在高火险期,要增加巡护频次,做到早发现、早报告。

(二)预警。根据森林火险等级、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四个等级;气象部门做好森林火险预测预报工作,及时发布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并通过广播、短信、微信等渠道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发布后,各相关部门和村委会要按照预警响应措施,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和应急准备工作。

(三)信息报告。发生森林火灾后,村委会和护林员要在第一时间向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起火时间、地点、火势、过火面积、发展趋势、扑救情况等;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要立即核实情况,领导小组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报告火灾信息,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五、监测预警与信息报告分级响应

(一)响应措施

1、火灾扑救:立即组织森林防灭火应急救援队伍及广大干部群众进行扑救,科学制定扑救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火势,防止火灾蔓延扩大。同时,要注意扑火人员安全,避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2、转移安置人员:按照“以人为本、科学避险”的原则,及时组织受火灾威胁区域的群众转移至安全地带,并妥善安置,确保群众生活有保障。

3、医疗救护:卫生院迅速组织医护人员赶赴火灾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并做好医疗保障工作。

4、现场监测:组织专业人员对火场周边气象条件、火势发展等情况进行实时监测,为火灾扑救提供科学依据。

5、治安维护:派出所加强火灾现场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秩序,确保火灾扑救工作顺利进行。

6、信息发布:领导小组及时、准确、客观地向社会发布森林火灾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

(二)响应终止。森林火灾扑灭后,经检查验收,达到无明火、无烟、无气,确保不复燃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宣布响应终止。

六、后期处置

(一)火灾评估 。火灾扑灭后,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过火面积、受害森林面积、森林资源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

(二)灾民安置及灾后重建 。做好受灾群众的生活安置工作,帮助受灾群众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灾后重建工作,恢复受损的森林植被和基础设施。

(三)表彰与惩处 。对在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工作不力、玩忽职守等导致森林火灾发生或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综合保障

(一)队伍保障。加强森林防灭火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提高扑火实战能力; 组建以基干民兵、青壮年农民为主的义务扑火队伍,作为森林火灾扑救的后备力量。

(二)物资保障 。建立健全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制度,储备足够的扑火机具、防护装备等物资,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合理规划物资储备库布局,确保物资能够及时调运到火灾现场。

(三)通信保障 。建立健全森林防灭火通信微信群,确保领导小组与各扑火队伍、相关部门之间的通信畅通。要充分利用社会通信资源,为森林防灭火工作提供通信保障。

八、宣传、培训与演练

(一)宣传教育 。要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等媒体,广泛开展森林防灭火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在林区主要路口、村庄等重点区域设置森林防火宣传牌、标语,发放宣传资料,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

(二)培训 。定期组织对森林防灭火人员、护林员等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邀请专业人员进行授课,培训内容包括森林火灾预防、扑救知识、安全避险常识等。

(三)演练 。领导小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森林火灾应急演练,检验和提高各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和实战水平;演练内容包括火灾报警、应急响应、人员集结、火灾扑救、安全避险、医疗救护等环节。

九、附则

(一)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川王镇森林防灭火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报县森林防灭火领导小组备案。预案实施后,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完善。

(二)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川王镇森林防灭火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三)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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